http://guangdong.hteacher.net 2016-08-09 09:32 广东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2016年广东省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广东省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校是省教育厅直属重点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创办于1958年,学校位于珠江三角洲腹地佛山南海官窑。为适应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现面向社会诚聘优秀人才。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队合作意识强,身体健康;
(三)须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并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对应的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四)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五)必须服从学校安排的工作和岗位调配。
有下列情况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受其它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执行国家、广东省及学校有关薪酬待遇,享受所聘用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16年8月8日起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www.gdrss.gov.cn/)、广东省教育厅(http://www.gdedu.gov.cn/)、广东省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校(http://www.gdgm.net/)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方法。采用邮寄报名方式报名(所提供的资料恕不退回),报名时间从2016年8月22日起至2016年8月24日止。报名须注明所应聘的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有意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以收寄邮戳时间为准)将报名材料快递至“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官窑教育路31号:广东省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校办公室陈老师收,邮编528237”,并请在信封上标明“应聘”字样。
2.报名所需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暂缓就业人员还须提交暂缓就业协议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5)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6)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3.注意事项
(1)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造成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2)报名人员不得报名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3)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名。
(4)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三)公布应试人员名单。
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于2016年9月1日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布参加考试人员名单、领取准考证办法及考试有关安排。进入考试人员数量与招聘岗位职位数之比不小于3:1,达不到3:1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纪检部门按有关规定全程监督。
1.笔试。
(1)笔试时间为2小时,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职业教育教学及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能力等。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报到或考试开始后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2)笔试总分100分,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分岗位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的数量与岗位数之比为3:1,若进入面试人员的数量与岗位数之比不足3:1,则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2.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应在指定时间到广东省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校进行资格复审。对于复审过程中发现报名材料有不实情况者或不按规定进行资格复审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考生未能通过资格复审,将在该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进入资格复审。复审提交审核的资料如下(原件和复印件):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就业推荐表,暂缓就业人员须提交暂缓就业协议书;
(3)身份证;
(4)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5)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6)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7)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
3.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根据有关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面试。
(1)模具、汽修、电工电子、计算机平面设计、服装设计专业教师岗位采用试讲加实操的方式进行面试;音乐、舞蹈、美术教师岗位采用试讲加专业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学前教育、语文、商务助理教师岗位采用试讲加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团委辅导员岗位采用命题演讲加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视频编辑技术员、会计岗位采用实操加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文秘员、教务员岗位采用命题演讲加常用办公软件应用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
(2)试讲内容为本专业课程的内容,实操内容为本岗位技能操作,能力测试、命题演讲、答辩等内容均为本专业及本岗位范围。
(3)学校成立面试评审小组,由学校领导、相关部门代表和相关专业的教师代表组成,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
(4)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每个岗位面试均有两个单项成绩,各单项成绩的总分均为100分。各单项成绩计算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两个单项成绩各占50%计算得面试成绩,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未达合格者不予录取。
模具、汽修、电工电子、计算机平面设计、服装设计专业教师岗位的两个单项单绩分别为试讲成绩和实操成绩;音乐、舞蹈、美术教师岗位的两个单项单绩分别为试讲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学前教育、语文、商务助理教师岗位的两个单项单绩分别为试讲成绩和答辩成绩;团委辅导员岗位的两个单项单绩分别为演讲成绩和答辩成绩;视频编辑技术员、会计岗位的两个单项单绩分别为实操成绩和答辩成绩;文秘员、教务员岗位的两个单项单绩分别为演讲成绩和常用办公软件应用能力测试成绩。
4.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考生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安排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布,有关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五)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及《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执行。
(六)组织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拟定考察人员,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七)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校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学校按规定报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及办理聘用手续。
五、需说明的问题
(一)凡招聘岗位条件涉及年龄计算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年龄35周岁以下是指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 凡招聘岗位涉及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至报名截止日为止。
(三)招聘工作由广东省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校纪检部门负责监督。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面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联系方式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57-88568966,88568105
监督投诉电话:0757-89990969
附件1-岗位表.doc |
附件2-报名表.doc |
广东省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校
2016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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