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chongqing.hteacher.net 2017-12-26 15:24 重庆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为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进一步优化中学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毕业生和2018年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学教师。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毕业生和2018年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学教师29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巫溪县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和2018年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学教师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年满18周岁及以上,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专业知识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内容为所报考岗位相关学科知识,分值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初定为2018年1月6日在西南大学举行,具体时间、地点报名时通知,不按要求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二)面试。根据报考同一岗位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硕士研究生和免费师范生不受此比例限制)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面试人员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以现场抽题讲课方式进行,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得分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要求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面试成绩、考试考核总成绩在报名地点张榜公示,2-3个工作日内在“巫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x.cq.gov.cn/)予以公布。
六、确定拟签约人选
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签约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学历(高者优先)、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顺序,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签约人员。如仍相同,则通过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拟签约人员。
七、签定就业协议
确定的拟签约人员现场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若考生自愿放弃签订就业协议后出现缺额,可在报考同一岗位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签约人员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到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并进行资格复审。不能出具相应证件、出具证件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相符或逾期未报到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
八、体检及考察
签订就业协议且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由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需求条件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及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公示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用人员等有关事宜,将适时在巫溪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示,考生可登陆巫溪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查询。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巫溪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等。
十、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的时间,持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报到。
经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直接关系到考生的切身利益,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简章规定执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巫溪县教委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
1.附件1巫溪县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和2018年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学教师简章一览表.xls
2.附件2 巫溪县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和2018年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学教师报名表.docx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愿在巫溪县任教5年及以上;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除报考农学和音乐的外,所有考生大学期间所学必修课程成绩均≥61分;
(四)学历要求:
1.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师范类重点本科毕业生(学院出具录取时为重点本科的证明)并取得相应学位,报考地理、农学、音乐和计算机岗位的不限师范类;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师范类本科学历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且符合下列条例之一方可报考(报考地理、农学、音乐和计算机岗位的不受以下条件的限制):
(1)就读大学期间曾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学金;
(2)获专业竞赛省部级奖项;
(3)大学期间所学必修课程成绩平均分数达到65分及以上。
3.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2018年应届本科免费师范生并取得相应学位。
具备符合招聘学科要求的文化程度,其中岗位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
(五)符合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岗位一览表》);
(六)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年龄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报名前一天);
(八)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九)其他
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报名截止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18年1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3:00)。
(二)报名地点:西南大学第八教学楼,报名咨询电话:
张老师:15223658227,向老师:13996550711,
帅老师:13594863811,涂老师:13594724983。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的方式,应聘者只能选择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报考,按各报考岗位分别竞争、聘用。
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持院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自荐书、获奖证书、成绩表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等证件及相关资料,其中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属免费师范生的须提供免费师范生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巫溪县公开中学教师报名表》(附件2)。
笔试开考比例须达到1:2,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初试:其中报考乡镇学校(尖山中学和文峰职中属乡镇学校)岗位的考生凡资格审查合格者须进行初试,采取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即评委提出与学科知识、教育教学技能等相关问题,应聘人员现场答辩。分值为100分,答辩时间为10分钟,得分达到85分以上者进入考试考核程序。
其他学校不进行初试。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专业知识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内容为所报考岗位相关学科知识,分值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初定为2018年1月6日在西南大学举行,具体时间、地点报名时通知,不按要求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二)面试。根据报考同一岗位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硕士研究生和免费师范生不受此比例限制)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面试人员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以现场抽题讲课方式进行,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得分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要求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面试成绩、考试考核总成绩在报名地点张榜公示,2-3个工作日内在“巫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x.cq.gov.cn/)予以公布。
六、确定拟签约人选
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签约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学历(高者优先)、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顺序,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签约人员。如仍相同,则通过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拟签约人员。
七、签定就业协议
确定的拟签约人员现场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若考生自愿放弃签订就业协议后出现缺额,可在报考同一岗位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签约人员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到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并进行资格复审。不能出具相应证件、出具证件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相符或逾期未报到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
八、体检及考察
签订就业协议且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由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需求条件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及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公示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用人员等有关事宜,将适时在巫溪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示,考生可登陆巫溪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查询。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巫溪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等。
十、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的时间,持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报到。
经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直接关系到考生的切身利益,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简章规定执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巫溪县教委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
1.巫溪县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和2018年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学教师简章一览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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