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chongqing.hteacher.net 2019-07-25 09:52 重庆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七、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选聘岗位和选聘数额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以试讲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上述2项成绩都相同,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的高低依次确定最终体检人选。
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组织拟选聘人员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渝教师发〔2016〕9号)和《关于修改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有关内容的通知》(渝教师发〔2016〕16号)的规定执行。选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区人力社保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若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缺额,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考察
由区教委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选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选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考察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选聘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合格: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3.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差;
4.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5.经查实有违纪违法行为。
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选聘人选,其缺额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递补人选出现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本公告确定体检人选的原则处理。
九、公示选聘结果
对考察合格人员拟定为选聘人选,在区教委、选聘单位、选聘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确定选聘人员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选聘人选,按规定程序完善相关手续。
十一、选聘纪律
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选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选聘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十二、其他事项
(一)公开选聘的人员调入学校后,其在原学校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岗位保留在原单位,从调入次月起在涪陵十九中、涪陵城区十一校划分到重庆市涪陵区外国语学校的空缺岗位内参加竞聘。
(二)公开选聘的人员调入城区学校后,从调入的次月起其工资福利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教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72880655、7223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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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涪陵十九中、涪陵城区十一校公开选聘区内在编在职教师学科岗位一览表.xlsx |
2. 涪陵区教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选聘教师报名表.doc |
3. 同意报考证明.docx |
4. 选聘后重新竞聘承诺书.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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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爽
热门标签: 涪陵区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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