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chongqing.hteacher.net 2019-11-29 09:12 重庆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9名工作人员,考核招聘5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及招聘指标、岗位和要求详见《綦江区2019年第四季度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附件3)。
三、招聘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0日,如“35周岁及以下”指未满36周岁,即1984年12月10日及以后出生。中级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高级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
7.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8.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定向选派大学生村官招聘岗位的须是綦江区(不含万盛经开区)2019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未被录用为公务员的选派大学生村官,须经所在街镇党(工)委书记签字同意推荐,并加盖镇街党(工)委公章方可报考。
(三)定向村挂职人员和户口在綦江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须为綦江区内(不含万盛经开区管理的村、社区,下同)2015年、2016年与各街镇按照《关于印发〈綦江区本土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到村挂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綦委组〔2015〕74号)文件要求聘任到村挂职并同街镇党(工)委签订挂职工作协议书,且仍在村挂职(含当选村“两委成员”)以及转岗到村专职干部岗位上的人员或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且户口在綦江区(不含万盛经开区)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至40周岁及以下(1978年12月10日至2019年12月10日)。村挂职人员须经所在街镇党(工)委书记签字同意推荐,并加盖镇街党(工)委公章方可报考。
(四)定向村和社区干部招聘岗位的须是綦江区内(不含万盛经开区管理的村、社区,下同)现任村(社区)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主任、专职干部,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至40周岁及以下(1978年12月10日至2019年12月10日),大专以上学历,须经所在街镇党(工)委书记签字同意推荐,并加盖镇街党(工)委公章方可报考。任职时间计算:截至2019年12月31日,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居委会)主任满3年及以上,任其他专职干部满6年及以上(若以前曾任上述职务1年以上,中间有间断,后又担任上述职务的,可以合并计算任职年限,但因违法乱纪被免职或撤职的除外)。
(五)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2.定向村和社区干部招聘岗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近5年内受过警告以上(不含警告)党纪政纪处分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任职期间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领导责任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等次的;2006年以来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有违反国家政策违法生育的;个人存在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行为的;有虚报冒领、截留侵吞支农惠农资金,在征地拆迁、救灾物资发放、扶贫慰问等方面优亲厚友、收受好处费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六)其他要求
1.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现场资格复审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考生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之日前一日,且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计算;若无连续工作经历的,仍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累计计算。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3.学历(学位)证书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报考区教委所属实验中学高中书法教师除外),否则不得报考;
4.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七)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审核报考专业。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认定、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责任编辑:郭爽
热门标签: 綦江县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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