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hunan.hteacher.net 2020-05-14 09:48 湖南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中共党员证明(加盖所在党支部党委公章)。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考试的时间及地点将在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公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网站的通知。(网址:http://rsc.usc.edu.cn/rczp/rczp2.htm)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A类岗位对学历学位要求均为博士研究生,不设置开考比例。
B类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应聘A类岗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
直接考核:对应聘人员在本专业取得的科研成果、奖励、专利等进行考核,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总分100分。设置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
(2)应聘B1类岗位中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教师岗位:采取笔试、试教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30%、试教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对心理健康教育知识的掌握程度,总分100分。
试教: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试教。试教采取PPT教学或板书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业务素质、语言表达能力,总分100分。
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和职业发展潜力,总分100分。
试教与面试均设置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
(3)应聘B1类岗位中的辅导员1、辅导员2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7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内容为辅导员岗位相关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心理学、时事政治、公文写作等基础知识和能力,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4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若资格审查通过的人数达到开考比例,但未达到入围比例,则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入围。面试由职业规划陈述和回答问题组成,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业务素质、综合分析及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等,总分100分。
(4)应聘B1类岗位中的辅导员3、辅导员4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7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等基础,总分100分。
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由职业规划陈述和回答问题组成。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综合分析及解决问题能力、英语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等。总分100分,面试设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
(5)应聘B2类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总分100分。(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7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内容为解剖学知识、医学基础等,总分100分。(其中解剖学知识占70%,医学基础占30%)
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由解剖操作和回答问题组成。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动手能力,操作规程规范和灵活取材等应变能力及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等,总分100分。(其中解剖操作占70%,回答问题占30%)
设置合格分数线的岗位,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技能操作测试均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丢失者需持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公开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笔试、试教、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通过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官网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官方网站。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予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4—8281285(校人力资源处)
监督电话:0734—8281591(校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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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华大学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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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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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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