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anhui.hteacher.net 2020-06-10 18:10 安徽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4)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参考第3条),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对“先上岗、再考证”的应届毕业生,需书面承诺“本人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如试用期内未取得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同意被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时间、方式届时请考生关注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并保持电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即定为专业测试人选,并上网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通知参加专业测试。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该岗位专业测试人选不再递补。
七、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2.除部分岗位采取情景模拟面试、试讲方式外,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
3.考官组成:考官组一般不少于7人,考官人选原则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考官库中统一抽调。专业测试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计算成绩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考官平均分为该考生专业测试成绩。
4.当某岗位专业测试实到人数少于或等于该招聘岗位计划数时,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或该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1.笔试不设专业科目的岗位,考试最终成绩按统考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含加分)+《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含加分)]÷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2.笔试设专业科目的岗位,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专业测试成绩占4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含加分)+《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含加分)+专业科目成绩(含加分)]÷3÷1.5×0.6+专业测试成绩×0.4。
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在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含加分)、《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含加分)、专业科目成绩(含加分)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递补人员的确定亦照此规定执行。
九、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宣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招聘各环节的结果均在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上公布。其中,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有关信息,公示7天。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二、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中共宣城市委组织部、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63-3026400(市人社局事业科)
0563-3015839(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
考务咨询电话:0563-3036887(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63-3019447(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2020年宣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1.2020年宣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
2.2020年度宣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类别表 |
3.2020年度宣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科目类别表 |
4.2020年宣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参考的专业目录 |
中共宣城市委组织部
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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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爽
热门标签: 宣城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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