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jiangsu.hteacher.net 2020-07-30 10:25 江苏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为适应我区教育事业快速优质发展的需要,根据《新北区公办中小学聘用制教师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新北区政府批准,2020年新北区教育局所辖学校补充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160名。
一、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8月2日后出生);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或研究生学历,或具有辖市(区)骨干教师以上(含)专业称号,或获得中小学学科教学基本功竞赛辖市(区)二等奖以上(含)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4年8月2日后出生);选择以非员额制管理编外聘用教师身份报考人员(2016年9月前在我区公办中小学工作且持续至目前仍在岗的在册非员额制管理编外聘用教师),学历不限,尚未达到企业法定退休年龄;
3.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须已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取得时间截至2020年8月2日);
4. 符合《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中“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年、2019年毕业生本次可以报考,但录用后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学段及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其他人员须取得相应学段及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高学段的教师资格可报考低学段的教师岗位)。
5.以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身份报考人员,一般毕业证书上应标注“师范”字样(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标注“师范”字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如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的,须提供认定教师资格时确认为师范类毕业生的相关证明材料,经认定后可以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身份报考。
6.报考心理健康教师岗位人员,应具有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证书;或者取得或正在申请初中及以上学段专业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口径见第4点),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心理健康教育等专业毕业;
(2)取得国家三级及以上心理咨询师证书。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人员;
(4)现在册的新北区聘用制教师;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新北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znd.gov.cn/)、新北区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pub.xbedu.net/)等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岗位条件等信息。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223.68.142.219:10003/xb_js202008/index/index.html)。
1.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时间
2020年8月3日9:00—2020年8月5日16:00
2.缴费确认时间
2020年8月3日9:00—2020年8月6日9:00
3.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提交报考申请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简章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4.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单位资格初审,并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笔试费90元。
6.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笔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特别提醒:建议报考人员尽早报名并及时查询审核结果,及时缴费并查看缴费状态。对于“踩点”报名(临近报名通道关闭时才报名或更改报名信息)所造成的报名未成功,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对于“踩点”缴费(临近缴费截止时间时才进行缴费操作)所造成的报名未成功,后果亦由报名人员自负。
7.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为1:3,岗位表中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表中要求执行。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新北区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公告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且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2020年8月6日13:00—16:00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于2020年8月8日14:00起在(http://223.68.142.219:10003/xb_js202008/zkz/zkz_print.asp)下载、打印准考证。
责任编辑:张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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