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hainan.hteacher.net 2020-11-16 11:42 海南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六、考试程序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确定拟聘人选。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于发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公告时一并公布,具体安排详见公告。
注: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的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的具体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由海口市教育局负责组织。
(三)成绩公布
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即考生面试结束离场后,到指定教室查看面试成绩。全部成绩于面试结束当天在招聘点及海口市教育局网站或海口教育发布公众号向社会公布。
(四)确定入围拟聘人选
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各岗位在面试成绩60分(满分100)以上的考生中,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考点该岗位聘用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选;整个岗位的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试成绩相同的,成立专家组评议并以其评议结果为准。
考试完成当天,在海口市教育局网站、海口教育公众号及招聘点向社会公告“确定入围人员、选岗和提交三方就业协议时间”。除招聘岗位数为1个人的以外,对招聘岗位数为 2 个人及以上的,通过组织考生选岗确定最终任教学校。即根据考生各自报考的岗位,以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依次按应聘人员的意愿选择任教学校。如选岗时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现场由同分考生进行抽签确定选岗顺序。
无故不参加选岗或选岗完成后,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在空缺岗位中按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时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者,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注:整个岗位的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七、提交三方就业协议
选岗完成当天,拟聘人员按照《确定入围人员、选岗和提交三方就业协议时间公告》中的有关要求和时间,将随身携带的三方就业协议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交由指定地点工作人员。
未发放三方就业协议书或需网上邀约的入围考生,也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签署承诺书。承诺三方协议发放之日起3日内(以协议寄出的时间为准)将本人签名的就业协议书和就业协议书发放证明(内容须含三方协议发放时间,加盖“就业指导中心公章”或院系公章)寄送到海口市教育局。网上签约院校的入围考生,须承诺在应约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完成签约。逾期没有完成上述要求的,用人单位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注:①我局待入围考生三方就业协议全部收集完后,在三日内完成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意见,将三方就业协议书(学校联及个人联)寄送入围考生所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及考生个人。②逾期没有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或《入职承诺书》的,以及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又自愿放弃的,均视为自行放弃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可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体检、考察、公示及毕业报到
(一)体检、考察及公示
1.体检
入围拟聘人员在指定时间内自行完成体检,体检结果由医院做出体检结论后盖章密封并由考生通过邮政EMS将体检结果快递我局。拟聘人员须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不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注: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要求医院使用国家公务员局制定的《公务员体检表》完成考生体检工作。对体检合格考生,除在体检结论处做出“体检合格,符合公务员录用标准”意见以外,还应在考生相片处、体检结论处加盖医院公章。对体检不合格考生,要求医院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逐项写出不合格理由,并签名盖章确认。
2.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拟聘单位对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对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适应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
3.毕业报到
入围拟聘人员毕业后凭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人事档案等有关材料,于指定时间内到海口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到,由人事科统一办理相关手续。(材料不全者取消录用资格,三方就业协议同时终止,空缺岗位可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4.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选,名单在海口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体检、考察、毕业报到及公示期间,如考生放弃,或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空缺岗位可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有关程序报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未配合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聘用资格。
十、其他
(一)本公告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三)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0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拟聘人员在签约后至报到前,因违纪等原因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用人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生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由考生负责。
(六)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七)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八)未被录用者,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除原件外)不予返还,请报考者自行留存。
(九)考生参加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都应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我国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自行安排好相关行程事宜。
(十)招聘信息查询途径
海口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haikou.gov.cn
微信公众号:海口教育
(十一)本公告由海口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十一、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纪委监督指导,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8栋南楼5041室。
邮编:570135
联系电话:0898-68724595、68724597、68724598
技术支持电话:0898-68724600
监督电话:0898-68724591
附件:
1.海口市教育局2020年冬季赴高校招聘2021年应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长春) |
2.海口市教育局2020年冬季赴高校招聘2021年应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北京) |
3.海口市教育局2020年冬季赴高校招聘2021年应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
4.承诺书 |
5.海口市教育局2020年冬季赴高校招聘2021年应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
更多考试资讯/考试动态敬请关注:海口教师招聘网
推荐阅读:
更多考试资讯/考试动态敬请关注:海南教师招聘网
责任编辑:张欣
热门标签: 海口教师招聘公告
公众号
视频号
小红书
小程序
APP
京ICP备16044424号-2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064号 Copyright © 2001-2024 hteacher.net 北京中师华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