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zhejiang.hteacher.net 2020-11-20 10:09 浙江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为确保我市教育事业稳步发展,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师资现状和2021年教师招聘计划,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就平湖市教育局校园招聘2021学年在编教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详见附件1。
二、招聘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业务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3.符合《教师法》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学历和资格条件。
(二)招聘的范围和报考条件
1.高中段、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基础课教师岗位
专业对口且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有关要求(见附件1),同时满足以下任意一条:
(1)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2)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按教研函〔2017〕2号公布的名单为准,下同)的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3)浙江省生源(生源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下同)或浙江省户籍(以2020年11月28日户籍所在地为准,下同),普通类第一段(第一批)录取的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4)浙江省生源或户籍,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师范类毕业生,具备以下条件的:以学年评奖的,大学本科期间学年度获得校级一次一等奖学金或两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三次三等及以上奖学金;以学期评奖的,大学本科期间学期获得校级两次一等奖学金或三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四次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5)浙江省生源或户籍,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具备以下条件的,可报考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以学年评奖的,大学本科期间学年度获得校级一次一等奖学金或两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三次三等及以上奖学金;以学期评奖的,大学本科期间学期获得校级两次一等奖学金或三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四次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2.特殊教育岗位
专业对口且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有关要求(见附件1),同时满足以下任意一条:
(1)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2)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的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3)嘉兴市生源或户籍,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师范类毕业生。
3.职业类专业课教师岗位
专业对口且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有关要求(见附件1),同时满足以下任意一条:
(1)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2)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的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3)浙江省生源或户籍,普通类第一段(第一批)录取的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4)浙江省生源或户籍,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具备以下条件的:以学年评奖的,大学本科期间学年度获得校级一次一等奖学金或两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三次三等及以上奖学金;以学期评奖的,大学本科期间学期获得校级两次一等奖学金或三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四次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5)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省级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或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或中国技能大赛优秀选手(国家级一类大赛前20名,国家级二类竞赛前15名;省级一类大赛前5名,省级二类大赛前3名)。
4.职业类实习指导教师岗位
专业对口且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有关要求(见附件1),同时满足:2021年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或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并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省级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或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或中国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大赛前5名、省级一类大赛前3名。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布招聘信息
在中国平湖门户网平湖市教育局信息公开栏(http://www.pinghu.gov.cn/col/col1530990/index.html)、平湖人才信息网(http://www.phrcsc.com.cn/)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8日(周六)上午8:30-11:30,逾期不再受理。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地点:浙江师范大学开放学院(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北山路285号) 201教室。(开放学院西门进)
3.应聘人员到报名点现场投递本人应聘材料(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相关材料复印件按以下顺序装订:
(1)《平湖市教育局公开招聘2021学年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自荐书(含本人学习简历、基本情况、专业能力水平等);
(3)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含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大学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专业总人数及本人名次);
(4)第一段(第一批次)录取的,须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入学录取段(批次)证明;
(5)师范类毕业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师范类证明;
(6)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7)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9)近期一寸证件照1张。
责任编辑:王道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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