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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东广州海珠区教育局关于广州市第五中学教师招聘10名公告

http://guangdong.hteacher.net 2021-01-05 09:39 广东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九、公示和录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海珠区政府门户网人社局考试招聘栏、海珠区政府门户网海珠动态通知公告招聘信息栏、“广州市第五中学”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一)公示期满,按规定办理录用审批手续。拟录用人员须提交最近6个月内由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方能录用。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同时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二)考生须承诺在转正前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或以上,其它学科教师要求二级乙等或以上),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三)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十、防疫工作要求

本次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

1.所有考生须在“粤省事”小程序中注册“粤康码”(或微信小程序“穗康码”),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态、来粤(穗)方式等情况。打印并如实填写《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见附件4)。

2.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返粤,并按属地化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以免耽误资格审查。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按照广州市相关防疫要求执行;资格审查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腹泻等疑似症状、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的考生,必须提供资格审查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

3.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旅居史或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考生,必须提供考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同时凭有效身份证原件、考试通知、“粤康码”/“穗康码”及《承诺书》参加考试;其他地区无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考生必须同时凭有效身份证原件、考试通知、“粤康码”/“穗康码”及本人签名的《承诺书》(见附件4,请考生自行打印填写)参加报名、考试。上述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4.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5.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或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或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或“粤康码”/“穗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摄氏度等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6.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或经主考官允许的情况下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期间必须按要求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7.根据广州市的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招考方式等事项进行调整。

十一、注意事项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笔试、体检、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做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的将被记录在案,三年内不得报考海珠区教育局公开招聘考试。

(三)相应的通知书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通知书、身份证原件及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五)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六)录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本次招考所有职位暂无法提供中、高级岗位及待遇。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的职位,录用后只能聘用到初级岗位,享受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待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七)本次招聘应届毕业生在招聘单位工作满三年后,海珠区教育局可根据区内公办学校实际情况实行跨校调配安排工作。调配工作一般在学年结束后进行。

(八)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或考核等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九)本次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20)84417976(资格条件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监督电话:(020)89185372、(020)89185385。

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

2021年1月4日

附件:

附件1: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关于广州市第五中学“优才计划”招聘职位表.xlsx
附件2: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关于广州市第五中学“优才计划”招聘职位表资格审查材料一览表.docx
附件3: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20版).xls
附件4: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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