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fujian.hteacher.net 2021-03-15 10:44 福建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三)资格复审办法
1.资格复审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并在中国·平潭网通知,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材料:报名表、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证书查询结果》(在有效期内、含验证码)等。应聘人员复审需提供的材料若另有变化的,具体以复审通告为准。
3.在职应聘人员应提交所在单位(机关或事业在编人员需提供相应人事主管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办法
按照参加面试人员数量与岗位计划招聘数3:1,由资格复审合格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人选,并在中国·平潭网站公示。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确定面试人选时,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一并列入面试人选。
硕士及以上研究生(非本次拟招聘的高中教师)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排名居参加该科目面试成绩总名次的前一半为面试合格。
本次拟招聘的高中教师、我省当年度毕业的公费师范生、教育部直属高校公费师范毕业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达60分以上为合格。
小学体育教师面试内容包含足球能力测试。
面试时间、地点通过中国·平潭网另行通知。
(五)综合成绩计算
录取成绩按笔试(百分制)、面试成绩(百分制)1:1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含加分)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含加分)再相同,以笔试成绩(不含加分)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不含加分)再相同,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再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下同),若学历也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拟聘人选。若出现面试人数与聘用人数的比例≤1:1的,则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必须在70分及以上。
免笔试对象分类别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聘用,面试合格、体检合格后优先选岗。
(六)体检办法
参加体检人选需在指定时间地点完成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条例》规定体检合格者方可聘用,具体时间地点以及体检结果将在中国·平潭网通知。
此环节之后不再递补。
(七)考核办法
体检合格者需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报考者的档案是否存在涂改、不齐全、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行为等方面的情况。
在职应聘人员应在考核前提交所在单位(机关或事业在编人员需提供相应人事主管单位)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考核资格。
(八)拟聘人员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拟聘用公示、最终确定拟聘人选,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及公示前因拟聘人选自动放弃而产生空缺的招聘名额不再递补,名额列入后续第二轮补充招聘(是否进行补充招聘等具体事项另行通过中国·平潭网通知)。
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中国·平潭网(http://www.pingtan.gov.cn/)公示7天。
(九)聘用办法
1.聘用资格:拟聘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对所公示的岗位依次进行选岗,未参与选岗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2.聘用手续:选岗完成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的服务年限最低为5年,试用期均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予以转正。
3.不予聘用情形: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有关材料及其他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的;档案审查不合格的;与原单位有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4.履约要求:聘用人员被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用人单位可随时解除其聘用合同;聘用人员须按岗位服务年限要求履约,未满服务年限的,除了需原数退回已发放的相关津贴补贴,每年还应赔付违约金20000元(应征服兵役除外)。
三、相关政策
(一)加分政策
笔试成绩公布前,按照有关规定,对符合招考条件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等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予以办理加分手续,按规定在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加分。
(二)优秀高校毕业生引进政策
对于本次招聘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聘用后签订服务期限5年及以上,可享受《平潭综合实验区关于加强中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暂行办法》(岚综管综〔2019〕97号)所规定的津贴补助。
四、其他事项
1.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通信畅通、随时联系,因联系不上而出现的贻误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
2.本通告未明确事项,按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相关规定执行。
3.本次招考工作政策咨询电话:0591-23170529,0591-23160010(正常上班时间)。
4.本通告由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1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招聘新任教师129人职位表 |
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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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道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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