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hunan.hteacher.net 2021-04-01 15:59 湖南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六)体检
体检对象以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为基数,按照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招聘单位和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区社会事业管理局或组织人社局提出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经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按照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八)拟聘用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高新区、湘潭人事考试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管理及待遇
1.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正式聘用后的教师,列入湘潭高新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所有聘用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同时约定在湘潭高新区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3.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1.对本次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2.在职在编教师调出原单位的手续由本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湘潭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接受区纪工委监督。
咨询及举报电话(工作日上班时间)
咨询电话:0731-58563203(湘潭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0731-58551327(湘潭高新区组织人社局)
举报电话: 0731-58267110(湘潭高新区纪工委)
附件下载:
1.湘潭高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
2.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
湘潭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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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爽
热门标签: 湘潭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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