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guangxi.hteacher.net 2021-04-12 19:34 广西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二)网上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4月19日9:00-4月24日17:30。
报考人员于2021年4月19日9:00至4月24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单位必须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1日内,提出审查意见)。2021年4月19日9:00至4月23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1年4月23日17:30至4月24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2.报名人员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本公告规定及设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
(三)现场资格及加分初审
面向代课人员招聘特设岗位、面向国家自治区扶贫开发重点县乡特设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名人员、统一在2021年4月21日—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携带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和加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招聘单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超过规定时间不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同主动放弃。对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将在贵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xgg.gov.cn)、贵港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gxgg.gov.cn)公示2天。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及时向招聘单位的教育主管行政部门反映。
(四)网上缴费
1.缴费方法及收费标准。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2021年4月24日17:30前登录“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jszp-ggs.glrgds.com)完成缴费。笔试考试费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收费标准:每人每科50元。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审核通过的免笔试岗位考生不用缴费,但岗位报名人数超过1:10时仍需缴费。
2.已缴笔试考试费的应聘人员,可于考前一周到贵港市招生考试院领取收费收据(不领取收费收据不影响应聘人员参加考试)。
3.符合以下条件人员之一的,按考生缴费账户退还考试费。①报考岗位取消未改报考其他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②报考笔试岗位缴费后取消改报考免笔试岗位;③建档立卡贫困户、城市低保家庭的考生。
(五)开考比例
1.乡村学校招聘岗位和定向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1:3开考比例,按实际缴费人数开考。
2.除了乡村学校以外的招聘岗位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又确因工作需要在当年补缺的紧缺专业岗位,在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汇总,报市人社部门核准后可以开考(县市区所属单位必须先报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应聘人员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报考岗位的,在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应聘人员可于2021年4月28日9:00至16:3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于4月28日17:30前完成改报人员的资格审查。
(六)退费
1.建档立卡脱贫户或城市低保家庭考生2021年4月23日前在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内提交本人身份证的扫描件和《政策减免考试费人员申请表》(附件4,签字扫描件),可申请减免考试费用。其中,城市低保家庭考生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贵港市辖区以外建档立卡脱贫户毕业生须提供《广西脱贫攻坚精准帮扶手册》的扫描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放弃减免资格。
2.符合以下条件考生之一的,报名结束一个月内按考生缴费帐号退还考试费:①不选择或不符合改报考其他岗位的报考考生;②建档立卡脱贫户、城市低保家庭的考生;③已改报成功重复缴费的考生。
(七)准考证打印
应聘人员缴费报名成功后,必须在考试前一周登录“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jszp-ggs.glrgds.com)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应聘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五、笔试及成绩查询
(一)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1年5月23日(星期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上午9:00-10:3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上午10:30-12:00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笔试地点:详见个人准考证。
(二)成绩查询(2021年6月上旬前)
应聘人员登录“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jszp-ggs.glrgds.com)查询,具体时间见报名网站。
(三)笔试结束后由市招聘主管部门根据职位数情况,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代课人员特设岗位不划合格分数线),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或笔试有一个科目缺考的,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程序。
(四)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报名人数超过1:10比例的,需增加笔试筛选。
六、招聘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一)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不包括面向代课人员招聘的特设岗位、面向辖区驻军随军未就业家属招聘的专设岗位、面向国家自治区扶贫开发重点县乡特设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分数+《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分数+加分分数)÷2 。
(二)面向代课人员招聘的特设岗位、面向辖区驻军随军未就业家属招聘和面向国家自治区扶贫开发重点县乡特设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与面试成绩权重按5:5比例确定,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分数+《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分数+加分分数)÷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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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广西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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