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fujian.hteacher.net 2021-04-12 09:53 福建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2.考核。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审核。
考核开始时,招聘单位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核实考核对象有无失信被执行情况。发现考核对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查看对应案号并联系执行法院,函询、核实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进展情况。被执行人已履行义务的,应在招聘单位约定的期限内提供执行法院的书面证明,方可以进行考核;尚未履行义务的,取消其聘用考核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本次考试有关考务信息通知详见福建省厦门实验小学网站(http://syxx.xmedu.cn),请考生自行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四、递补
在面试后、办理人员调动或重新录用或报到等就业手续前,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或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考核资格的,或因故退出的,或因故被取消聘用资格的,或因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或从事招聘审核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或失职渎职的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从本岗位要求的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面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每个岗位递补一次,拟递补人员自动放弃递补资格可再顺延递补一次)。已进入办理人员调动或重新录用或报到等就业程序的,其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的名额空缺一律不再递补。是否需要递补的,由招聘单位同意后报市教育局备案。
五、办理聘用手续
(一)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福建省厦门实验小学网站(http://syxx.xmedu.cn)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招聘单位报主管部门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应于公示期满后30天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所需的材料(含个人人事档案),情况特殊的,与招聘单位协商同意后报主管部门核准,可在书面承诺后适当延长材料提交时限,但延长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个月,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三)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的聘用须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原则、根据本单位发布的招聘岗位进行聘任。如招聘单位的拟聘岗位数量不足或拟聘人员不具备相应岗位聘任资格条件的,可实行高职低聘。在省外或中央各部委所属企事业单位取得专业技术职务后(含军队转业技术干部)调入本市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经本市相应职改部门确认后方可进行岗位聘任。
(四)拟聘人员办理就业手续后,招聘单位应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厦门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暂行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本次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聘用人员的工龄、工资、养老保险等待遇由相关部门查阅个人人事档案后,依据厦门市有关规定认定。
六、其他事项
(一)年龄、工作经历(经验)、户籍、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相关获奖证明文件等岗位要求的条件计算到2021年4月。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如:最高年龄要求40周岁是指1980年4月之后出生(含1980年4月)的人员。
(二)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填写(只字不差)所学专业,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位)和境外学历(位)(含与境外院校联合办学由境外院校颁发证书,下同)所学专业以教育部学历(位)认证部门(专指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下同)出具的学历(位)认证报告或证明材料上注明的为准,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或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或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sxwszy.fjedu.gov.cn/)上查询的为准。
报考者所学专业不在《专业指导目录》中,可向招聘单位说明,并提供所学专业主干课程以及所在院校相关证明材料,由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按照相近、相似原则进行认定。
(三)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位)须是国民教育毕业学历(位),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对应的学历(位)及以上学历(位)。但如果已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中最低学历(位)要求而持有岗位专业要求的同级或更高级学历(位)的,也可报考。
(四)持下述学历(位)报考人员应于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书面认证报告或网上学历学位查询认证,具体如下:
1.境内学历(位)
用于报考的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用于报考的学位,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2.境外学历(位)
持境外学历(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属于国内院校与境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3.我省“双学位”“双专业”学历
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
4.提醒事项
请报考人员按照上述要求,提前做好相应认证报告或网上查验准备。情况特殊未能及时提供认证报告(网上查询认证)的,应与招聘单位协商同意并书面承诺后可适当延长提交时限(延长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个月)。报考人员做出书面承诺后可先行参加考试,若逾期未提供或提供的认证报告(网上查询认证)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五)已就业的报考人员应协助招聘单位共同做好拟聘用手续的办理工作。
(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落实回避政策。
(七)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考试录用违规违纪的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根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犯专项行动的通知》(闽检会〔2019〕2号),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聘用前,拟聘用人员信息须通过公共安全管理平台审查。
(九)本次公开招聘监督工作由厦门市教育局驻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592-2135775)实施监督。
(十)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十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考试简章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解释。情况确实特殊的,包括个别岗位是否取消招聘问题,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主管部门研究后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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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厦门实验小学公开招聘编内优秀骨干教师岗位信息表 |
2、福建省厦门实验小学公开招聘编内优秀骨干教师报名表 |
3、福建省厦门实验小学2021年公开招聘编内优秀骨干教师资格条件申报表(思明本部校区) |
4、福建省厦门实验小学2021年公开招聘编内优秀骨干教师资格条件申报表(翔安校区) |
福建省厦门实验小学
2021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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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道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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