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hunan.hteacher.net 2021-04-16 09:14 湖南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现场报名的同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一旦完成现场确认,不得修改《2021年桂东县面向高校公开招聘紧缺教师报名表》信息、不得变更报考岗位。报名与面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1)拟在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湘南学院等高校设置现场报名点,高校现场报名具体时间、地点以各高校招生就业处公布为准或另行通知。如因特殊原因未在以上学校设置现场报名点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其他高校报名点或桂东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
(2)桂东县教育局人事股513办公室:4月19日至5月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3.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领取准考证(此《准考证》须留存至体检结束后)。
4.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打印填好《2021年桂东县面向高校公开招聘紧缺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并手写签名,报考必须进行现场报名确认。确认前,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一旦通过递交确认不能修改,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名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
(2)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咨询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
(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报名的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 资格审查内容。(1)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好《2021年桂东县面向高校公开招聘紧缺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一式一份。(2)本人有效证件(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复印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读学校或就读院系出具的《学生基本情况证明》(附件4)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证明。(3)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3张(同底,背后写好报考单位、岗位和姓名)。(4)打印本人报名当日或前一日的居民电子健康卡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彩色,体现更新时间)。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向桂东县教育局人事股交验;未按时向桂东县教育局人事股交验的或未按时取得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其他证书的将取消聘用资格。(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未按规定要求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3)此次招聘紧缺教师不设置开考比例,只设置面试成绩合格线(70分)。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或无人报名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岗位招聘计划将在桂东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面试形式。采取试教的形式进行(口述微型课,面试时间10分钟)。
3.面试内容。报考岗位所对应的教学科目,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
4.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以及能力素质不能胜任拟聘岗位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集体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6.面试成绩。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每组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相加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即为考生面试成绩。
7.成绩排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如果最后一名入围体检的考生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总分(即每组所有评委分数相加)高低排序;如果面试总分仍相同,则按所有评委评分中最低分数排序,分数高的入围;如果还相同,则按所有评委评分中倒数第二的分数排序,分数高的入围,依此类推。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在桂东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桂东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含县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在桂东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六)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提交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桂东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7 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以受理。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应在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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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爽
热门标签: 郴州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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