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hunan.hteacher.net 2021-04-19 08:45 湖南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7日-4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娄底四中体育馆
3.报名程序:应聘人员必须由本人到现场,按照填表申请、资格审查、信息登记、摄像的顺序进行报名,不得委托他人报名。报名时需带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不含电子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教育行政部门教师资格认定的《受理凭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自行下载打印《2021年娄底市娄星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两张(附件2)和《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填写完整并签名(报名表上需粘贴一寸近期免冠半身彩色照片)。
4.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报名,毕业证和学位证在资格复审时必须取得,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提供教育行政部门教师资格认定的《受理凭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应聘考试的人员,教师资格证在资格复审时必须取得,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必须在报名时提交,见附件4)。
7.资格审查。根据岗位条件审查应聘人员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以及故意隐瞒有关信息的,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8.开考比例。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该比例的,该岗位不开考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9.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21年5月11日- 5月13日(截止下午5:30)。应聘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到娄星区人社局209办公室领取并当场核对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逾期未领责任考生自负。应聘人员也可在报名现场选择办理准考证邮寄的方式将准考证寄给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收到准考证后需及时核对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发现相关报考信息不符,及时与区人社局联系。
10.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为100分制。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教育基础知识(30%)和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70%)。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和时事政治等内容。
①高中教师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和湖南省现行相应高中教材内容;
②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小学信息技术教师,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和湖南省现行相应初中、高中教材内容;
③小学语文、小学数学教师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和湖南省现行相应小学、初中教材;
④幼儿园教师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和湖南省现行幼儿园教材内容。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娄星区政府门户网站、娄星在线公布,公布时间7天。
(4)报名时达到开考比例,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得列为面试对象。
2.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公告。
(2)面试对象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最后进入面试如有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进入面试)。
(3)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面试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课和试讲,试讲范围由区人社局和教育局共同抽签确定,并在面试公告中 公示:
①高中教师试讲内容为娄星区现行高中教材对应科目的内容;
②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小学信息技术教师:试讲内容为娄星区现行初中教材对应科目的内容;其中体育岗位采取技能测试和试讲的方式进行,技能测试为对应招聘岗位所需专项类的专项技能,技能测试与试讲分值比例分别占40%和60%;音乐岗位采取音乐专业特长展示和试讲的方式进行,音乐专业特长展示与试讲分值比例分别占40%和60%。
③小学语文、小学数学教师:试讲内容为娄星区现行小学语文、小学数学教材内容。
④幼儿园教师:采取技能测试和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湖南省现行幼儿园教材;专业技能测试为五项全能,专业技能测试与试讲分值比例分别占40%和60%。
(4)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1︰2的,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5)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考点当场公布。
3.综合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折算成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及其折算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在原公告媒体公布,公布时间7天。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由区人社局和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对象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同时增加吸毒检测项目。如有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不递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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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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