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guangdong.hteacher.net 2021-04-19 09:01 广东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4)考核总成绩= 面试考核成绩+面试考核加分得分
分岗位按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拟引进人数1:1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出现考核总成绩相同影响拟聘结果的,可先按专业技能测试、再按面试成绩、再按面试考核加分得分排名确定体检人选。如考生报考2个岗位均进入拟聘名单的,按各岗位成绩排名靠前的录取;各岗位成绩排名一致的,由考生自主选岗,同时签订《承诺书》;确定拟聘岗位后不得更改,被放弃的岗位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情况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例1:A考生甲学校岗位成绩排名第一,乙学校岗位成绩排名第一,则A可在甲和乙学校之间自主选择;例2:A考生甲学校岗位成绩排名第一,乙学校岗位成绩排名第二,则A考生只能拟聘排名第一的甲学校。
(四)体检
体检地点:东莞市内指定三甲医院,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无理由迟到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程序、项目、纪律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五)考察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须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和入职背景审查。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进入考察阶段人员需配合开展考察工作并提供有效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东莞教育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递补录用
因拟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或拟聘人员报考条件不符;或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经查实不能聘用的;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在限期内用人单位有权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按考核总成绩依序递补下一位达标考生。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引进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引进单位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被审定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对审查没有结论或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拟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未能于报考之日起一年内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原非在编人员试用期为1年,1年期满后正式定岗;原在编人员可直接定岗。入职后,除有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情况外,三年内不得辞职;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
四、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引进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考、应考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引进工作时间调整的,东莞市教育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东莞教育网或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报考者应持“健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资格复审、面试考核;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核。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资格复审、面试考核。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要求报考。个人条件与报考要求不相符的,考核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未能通过入职背景审查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核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核、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其他不适合从事教师职业的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近两年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认定有违纪行为的人员。
6.应聘、调动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不符合资格报考我市公办教职员的其他情形。
(四)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引进工作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镇(街)教育主管领导和直属学校负责人需要申请回避的报教育局报备,其余人员需申请回避的按管理权限报备。
(五)在东莞市内公民办中小学校(含中职、幼儿园)工作且在有效合同期内的人员进入拟录用名单的,应在原单位完成本学年(至2021年7月)教学任务方可离职。
附件:东莞市公开引进公办中小学高层次人才和短缺专业人才岗位表xlsx |
东莞市教育局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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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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