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guangdong.hteacher.net 2021-04-30 09:19 广东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
笔试结束后20 个工作日内将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xingning.gov.cn/zfjg/xnsrlzyhshbzj/)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请留意网站公告,请报考人员保持手机(报名时所填手机号码)通讯畅通。
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试总成绩
“笔试加面试”岗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免笔试”岗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若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果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在总成绩公布时划定。
四、体检
体检按面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考试总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 382号)规定组织实施。应聘教师岗位人员的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其他人员体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由招聘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工作实际成立考察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主要对拟聘用考察人选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调档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因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而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xingning.gov.cn/zfjg/xnsrlzyhshbzj/)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报考招聘单位为“罗浮小学(调配)”岗位的考生,待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广梅园小学(筹)批复设立后调配到该学校。学校详细情况见附件6。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执行国家、省、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单位工作满5年后,方可申请工作调动。
七、疫情防控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根据《关于有序恢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线下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印发<广东省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19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参加笔试人员在笔试前14天及时申领“健康码”,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笔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7天内在广东进行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笔试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凡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或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取得聘用资格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本公告由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附件1中各招聘单位的岗位职责简介、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等由兴宁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53-3263761
兴宁市教育局 0753-6105323
附件:
1.2021年兴宁市公开招聘公办教职员岗位表 |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
3.2021年兴宁市公开招聘公办教职员报考指南 |
4.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
5.2021年兴宁市公开招聘公办教职员考生报考承诺书 |
6.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广梅园小学(筹)简介 |
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兴宁市教育局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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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欣
热门标签: 梅州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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