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hubei.hteacher.net 2021-05-19 10:33 湖北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4.开考比例的界定。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对急需专业岗位,开考比例可放宽至1:2。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岗位。减少或取消的岗位在车都张湾网上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不能重新报考其他岗位,退还已缴报名费。
5.笔试成绩预计笔试考试结束后7日左右在车都张湾网公示(http://www.zwxww.net/)。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员范围。根据笔试成绩原则上从高到低按1:3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如遇最后一名笔试分数相同时,一并列为资格复审对象;对所报岗位放宽至1:2比例开考的考生,直接进入资格复审。其中初中美术、小学美术、小学体育学科根据笔试成绩原则上从高到低按1:5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对所报岗位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放宽至1:3。
2.资格复审内容。重点审查考生填报或提供身份的真伪、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等个人信息,是否与所报岗位的要求一致,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具体内容及时关注资格复审公告)。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报考前应征得本人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不超过2次。经资格复审,若招聘岗位未达到规定比例则相应减少或取消岗位。
3.面试人选的确定。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缴纳面试费50元。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80分及以上,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80分的,取消该岗位。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公告,面试结束后,3日内在车都张湾网(http://www.zwxww.net/)公示成绩。
2.面试分值及方式。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A01-A06、B01-B03学科以讲课(无学生)的方式进行。其中初中美术(A07)、小学美术(B04)、小学体育(B05)学科以讲课+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讲课占面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7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三、成绩计算
1.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进行笔试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政策性规定加分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对服务期满2年且两个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十堰城区(茅箭区、张湾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网格员(含原网格员身份的社区工作者)实行加分政策优惠,折算前笔试成绩增加5分。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和《加分申请表》(附件3)于2021年6月1日8:30--17:30到张湾区教育局人事股三楼318室(地址:十堰市车城路52号)办理笔试加分手续。服务时间计算截止2021年7月31日,2021年在岗但还未考核的,持服务地“三支一扶”办或社区网络管理监管中心开具的证明前来审核。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政策。
四、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五、考核、体检
对进入考核、体检人选采取函调、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考核,同时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考核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通知考生并以书面方式确认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车都张湾网公示(http://www.zwxww.net/),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
根据岗位拟聘人数分学段分学科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岗位确定后,对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七、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考生在招聘工作各环节须遵守现场防疫规定,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入考场。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八、其它事项
本公告由张湾区教育局、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一)咨询电话:0719-8619651(张湾区教育局人事股)。
(二)监督电话:0719-8652306(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综合管理股);0719-8619681(张湾区教育局办公室)。
附件1:2021年张湾区公开招聘义务教育教师岗位和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
附件2:诚信承诺书.doc |
附件3:加分申请表.xls |
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湾区教育局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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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道垣
热门标签: 十堰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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