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jiangsu.hteacher.net 2021-06-22 11:33 江苏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二)加分项目
根据在我区合同聘用时间及合同聘用期间获得的荣誉情况,对2016年9月前在我区公办中小学工作且持续至目前仍在岗的在册临聘教师进行加分,计分标准为:
1.教龄:在我区中小学合同聘用0.2分/年,以实际合同聘用年限满整年计算(即不满1年的不计算在内),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
2.荣誉:获得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的,或获得学科教学基本功竞赛奖项的,镇(街道)级1分,区级2分,市级及以上3分,以最高荣誉确定,不累计。
不同类别之间,可分别计分,累计加分。累计加分最高分限定为5分。加分项仅计入笔试成绩计算。
加分项目得分由区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证书原件核定。 符合加分条件者,须于2021年7月2日9:00—16:00到新北区教育局(新北区崇信路8号4号楼302室)进行加分登记审核,请填写好《加分登记审核表》(附件3)并携带相关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教龄加分项目须提供2016年9月之前任教至今单位(派遣公司)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和2016年9月之前-2021年7月的学校聘书(劳动合同)。50周岁以上女教师需提供社保中心出具的未办理退休证明。
(三)专业技能测试
1.体育岗位的报考人员须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2.专业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和内容具体详见准考证。
3.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四)资格复审
1.人选确定
(1)体育岗位:在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均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以我区临聘教师身份报考的为笔试和加分项目之和)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70%计算后,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课堂教学能力测试人选,若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课堂教学能力测试人选。
(2)其他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以我区临聘教师身份报考的为笔试和加分项目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课堂教学能力测试人选,若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课堂教学能力测试人选。
课堂教学能力测试人选名单将在新北区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pub.xbedu.net/)公布。报考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笔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2. 在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前,区教育局将对参加课堂教学能力测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事项将在新北区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pub.xbedu.net/)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合格,取得课堂教学能力测试资格,领取《课堂教学能力测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课堂教学能力测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缺额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五)课堂教学能力测试
1. 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形式为模拟上课。根据报考岗位指定内容进行课堂前10分钟教学。准备时间为60分钟。
2. 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分值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3. 课堂教学能力测试的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课堂教学能力测试通知书》。
4.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课堂教学能力测试费90元。考生自愿缴纳费用参加考试,费用不予退还。
(六)综合成绩计算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体育学科按笔试成绩(以我区临聘教师身份报考的为笔试和加分项目之和)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35%、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占35%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其他学科按笔试成绩(以我区临聘教师身份报考的为笔试和加分项目之和)占30%、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报考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在新北区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pub.xbedu.net/)上查询综合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在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按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也相同,按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重新计算计算平均分后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选自理。
新北区教育局按有关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名单将在新北区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pub.xbedu.net/)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录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录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录用
本次招聘的中小学教师(不进编)实行编外合同管理,签订劳动合同,参照企业人员标准参加社会保险,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则解除劳动合同。在职期间享有与同类事业编制人员同等的职称评定、评优评先、培训、进修等待遇。
被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考生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15日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招聘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9-85127371 0519-85177992
监督举报电话:0519-85163002
八、本公告由新北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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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科岗位简介表(二).xls |
2.新冠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承诺书.docx |
3.加分登记审核表.xls |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教育局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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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道垣
热门标签: 常州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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