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guangdong.hteacher.net 2021-07-07 09:35 广东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八)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七、优惠政策
(一)符合《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服务期满并取得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的,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
(二)符合《惠州市人民政府 惠州军分区关于批转市民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惠州军分区政治部<惠州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的通知》(惠府〔2015〕102号)有关规定,能提供由惠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具的符合惠府〔2015〕102号规定加分条件的现役军人随军家属证明的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
(三)惠城区在职合同制教学教辅人员报考乡镇学校的(含横沥镇、芦洲镇、汝湖镇、三栋镇及马安镇学校,小金口街道和水口街道村小或教学点,不含小金口中学、小金口中心小学、水口中学、水口中心小学),在惠城区公办学校服务满1年的笔试原始成绩加2分,满2年的加4分,依次类推,最高加8分。
符合以上多项加分政策的取最高加分值,不累计加分,笔试原始成绩未达60分合格线的不加分,加分后笔试成绩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
八、考试的组织
(一)笔试、面试的命题、运输、保密保管及笔试的评分、统计、查分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
(二)报名系统向第三方机构租用。
(三)考试的组织由教育局负责,人社局负责监督与指导,纪检部门负责监察。
九、其他有关事项
(一)本次考试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惠城区2021年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编内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惠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cq--gov--cn.proxy.huizhou.gov.cn/)发布公告,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参加考试的应聘者须在考试现场提供:粤康码绿码、14天行程轨迹证明(微信小程序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密切关注惠州市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试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
(二)本方案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惠城区在职合同制教学人员是指由惠城区教育局招聘并与聘用学校(幼儿园)签订3年劳动合同且当前在职在岗的合同制教学人员。
(四)笔试、面试的合格分数线均划定为60分,笔试未达到60分的不得列入面试对象,专业基本功测试或说课其中有一项未达到60分的不得列入体检与考察对象。
(五)招聘职位出现空缺时不递补。
(六)年龄以身份证为准。报考人员年龄、工作年限、政策加分年限等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31日(政策有规定的除外)。
(七)报考人员应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资格复审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八)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1届毕业生,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报名应聘。严格落实“持证上岗”要求,所有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九)非2021年毕业生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名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上传《就业推荐表》)。如所提供的学历为境外学历,需在报名时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十)报考人员须自觉遵守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长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十一)被聘用人员需在聘用单位服务不少于5年,并签订服务协议。
(十二)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30天内未能配合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个人放弃聘用资格。
(十三)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在招聘过程及在后续工作中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对恶意干扰招聘工作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十四)经批准聘用的编内教师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五)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招聘工作。
本公告由惠城区2021年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编内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52-2677312、2677403。
监督投诉电话:0752-2587407(区纪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组)。
点击下载>>>
1.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职数表.xls |
2.幼儿园教师招聘职数表.xls |
3.紧缺教师招聘职数表.xls |
4.区直属统招统分对应学校名单.xls |
5.报名小程序二维码.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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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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