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hunan.hteacher.net 2021-07-14 09:13 湖南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2.成绩排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B类岗位、D类岗位、E类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专业知识成绩进行排名。A类岗位、C类岗位入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荣誉和实绩等情况进行评分,评分最高者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招聘单位为经开区范围内公办小学、经开区范围内公办幼儿园,且岗位计划数大于等于2时,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选岗对象。同一招聘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考生自主选择学校。选岗出现放弃人选时,按总成绩的分数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4.入围选岗对象及选岗时间、地点见《选岗公告》。《选岗公告》在湘潭经开区官网上发布。
(六)体检
体检对象以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为基数,按照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实施。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经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
(八)拟聘用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经开区官网(网址:http://xtjkq.xiangtan.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拟聘用人员服从区教育文卫局统一安排到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事编制相关手续,由学校与之签订聘用合同,在湘潭经开区最低服务年限五年。
五、聘用管理及待遇
1.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2.正式聘用后的教师, 列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
六、其他事项
1. 发现应聘人员、有关单位、有关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2.在职在编教师调出原单位的手续由本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湘潭经开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及举报电话(工作日上班时间):
咨询电话:湘潭经开区教育文卫局 0731-52379377
监督电话:湘潭经开区党群工作局0731-52379500
举报电话: 湘潭经开区纪工委0731-55512388
点击下载>>>
1.2021年湘潭经开区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2).xlsx |
2.2021年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
3.任教(工作)经历证明.docx |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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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爽
热门标签: 湘潭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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