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zhejiang.hteacher.net 2021-09-30 10:11 浙江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六、选聘相关政策
(一)此次选聘人员录用后须自愿服从组织统一分配,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聘期3年(含试用期,其中,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首个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继续聘用。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录用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届时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参加本次选聘人员纳入现场参加“高洽会”人员发放交通补贴范围,国内高校毕业生按照毕业院校所在地发放,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按照出生地(身份证前六位)发放,具体标准为省内(除宁波市外)300元/人,华东地区(除浙江省外)600元/人,其他地区(除华东地区、浙江省外)1000元/人。
(三)选聘录用人员参照聘用单位同级人员享受相应的工资、奖金、福利等各项待遇,并可按照我区有关规定享受安家补助、购房补贴等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政策。
七、防疫相关事项
1.本次选聘将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缺考。
2.按实际参加首科考试日计算,考前28天内入境人员和考前21天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甬行码”或“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且到访地右上角无*号标记以及现场测温37.3℃以下(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另外14天内有省外来甬返甬的,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口罩。在核对身份证件材料时,考生应摘下口罩,并尽量缩短时间,以便工作人员确认是否为考生本人。
5.考生应当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申报表》,在考试入场前交给考务人员,并履行个人健康证明义务及防疫相关要求事项。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应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外省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来宁波做好准备。
本次公开选聘咨询电话:0574—89189435、89189436(鄞州区教育局)
本次公开选聘监督电话: 0574-89292903 (鄞州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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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鄞州区教育系统面向2022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 |
2、考生健康申报表 |
3、全国部分选聘高校名单和ARWU、THE、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国(境)外高校名单 |
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
宁波市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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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欣
热门标签: 宁波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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