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zhejiang.hteacher.net 2021-10-17 10:57 浙江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四、招聘程序
(一)筛选
报名者若为北京师范大学或相应层次大学的学生,则视报名情况在招聘日期间组织面试;其他大学的报名者,在招聘日期间只接收报名材料,视报名情况另行组织筛选等程序。
原则上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2:1及以上的,方可开始组织招聘。报名人数较多的学科,根据招聘计划按不大于5:1的比例,经过综合比较后择优确定入围面试名单。
(二)面试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由面试考官与考生通过相关问题的提问、答辩或互动,进一步了解考生的专业水平、职业能力、口头表达、交际礼仪、性格特质、素质潜能等方面情况。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者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地点暂定在北京友谊宾馆内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签约
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须现场签约,请考生提前准备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四)体检
拟录用人员的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体检费及交通费用拟录用人员自理。
体检安排另行通知。拟录用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录用资格,相关岗位可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的拟录用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所有考察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前将个人人事档案转到江山市教育局,以备审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自动放弃考察的、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录用资格,相关岗位可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江山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所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待工作岗位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教师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江山市教育系统服务期限为5年,实行一年的见习期制度。未满5年服务期(含见习期)的不得申请调离江山市教育系统。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教师服务期未满,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同意擅自离职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在聘用合同中明确。
(七)实习
所有拟录用人员须在2022年暑期结束前到江山市下属学校参加2-3个月的随班实习,实习时间和实习学校由江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无故不参加实习的,取消拟录用资格。
(八)资格复审
2022年暑期期间对涉及到拟录用人员报名资格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则取消拟录用资格。
(九)新教师培训
拟录用人员要求于2022年8月上旬左右到江山市参加新教师培训(具体培训安排,届时在江山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公布)。未按时报到的,取消拟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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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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