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jiangsu.hteacher.net 2021-10-19 10:19 江苏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六、体检、选岗、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及排名)从高到低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其中统招岗位体检合格者,由区选聘办统一组织选岗,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及排名)从高到低确定选岗次序,面试成绩(及排名)高者优先确定工作单位。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由选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政审),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七、公示聘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录取对象在“中国姑苏”网(http://www.gusu.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因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区选聘办审核备案。如需递补,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及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取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待遇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报到,并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新聘用人员应当在选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本次选聘暂无教师资格证的选聘人员,须自试用期起1年内取得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纳入姑苏区优秀年轻干部库,进行培养管理。聘期满4年,表现优秀的,经单位推荐可参加公务员公开选调。在苏工作期间,根据相关人才政策,可申请享受相应住房补贴、生活补贴等待遇。
九、本简章由苏州市姑苏区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选聘工作咨询电话:0512-65330737;
选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苏州市姑苏区2021年度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岗位简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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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姑苏区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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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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