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chongqing.hteacher.net 2021-12-14 16:17 重庆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线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两种报名方式均须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1.线上报名。所有线上报名考生都必须在2021年12月19日9:00至12月23日12:00期间将报名所需材料(附件4)扫描后的电子件投递到指定电子邮箱,邮件标题命名格式为“招聘单位+岗位序号+招聘岗位+姓名”。
(1)教育类岗位(A类考试类型岗位)报名材料发送到jjqgzjy@163.com。报名咨询电话:江津区教委陈老师(13983491957)。
(2)卫生类岗位(B类考试类型岗位)报名材料发送到jjqgzws@163.com。报名咨询电话:江津区卫生健康委王老师(13637712428)。
所有线上报名考生均须带上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4)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凡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2月24日9:00-16:00;地点: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79号产业技术研究院1号楼1楼北碚区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西南大学3号门对面)(暂定)。
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资格审查合格者,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原件等前往参加考试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详见附件4。
3.现场报名和考试考核当日,所有考生须持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或电子均可),且“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绿码,无异常(当日更新),体温查验<37.3℃,且无异常情况的,可入场并参加考试。
(二)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有关情况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后,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五、考试考核
参加事业单位考试考核,应自觉配合考务机构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报名网站、考试考核现场等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执行。若因健康风险和防疫要求无法参加考试考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
(一)笔试
1.笔试岗位及笔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在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进入“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通知。
2.笔试分值100分,时间90分钟,教育类岗位(A类考试类型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卫生类岗位(B类考试类型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均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大纲参照《2021年下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和职员岗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1年9月30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执行。
3.对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笔试阅卷结束后,由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统一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并执行以下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缺考或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5: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
(3)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因应聘人员弃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招聘岗位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江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比例。
(二)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通过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布。
根据本简章附件1招聘岗位“考试类型”标注不同,各岗位面试项目分别为(详见本简章附件1):
A类考试类型岗位的面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面试总时间不少于15分钟。
B类考试类型岗位的面试为综合面试,面试时间10分钟。
专业技能测试采取试讲(实操)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技能和实际工作能力。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应变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项目各项分值均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缺考或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任何一科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根据本简章附件1招聘岗位“考试类型”标注不同,分别执行以下规则:
(1)未组织笔试的岗位:
A类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B类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2)组织笔试的岗位:
A类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30%。
B类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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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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