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zhejiang.hteacher.net 2022-03-02 18:41 浙江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四)预签约
拟定于体检结束后,签约对象与镇海区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就业协议后,应聘人员还须进行考察。除协议书约定的条款外,如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就业协议则自动解除。
(五)考察
考察参照宁波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办法执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教师职业意识、业务能力、学习实绩等。考察还须审核报考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定为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六)确定录用人选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办理拟录用人员核准手续,进行网上公示,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于2022年8月办理事业录用手续。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规定学历与学位的取消录用资格;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经核实不具备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如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是否在报考该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递补由区教育局研究决定,并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
(二)资格核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拟录用人员正式报到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资格核查,并对档案进行审核,如发现报考资格、个人档案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录用规定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录用人员8月上旬由区教育局统一调配。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为期一年的见习期,见习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并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考,无法提供证明的一律不得报考,对隐瞒身份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五)拟录用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须按相关规定自查并清理享受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农村宅基地审批、房改政策等情况,不愿清理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防疫相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将根据《疫情期间宁波市现场招聘活动防疫指南》和《疫情期间宁波市人事考试防疫指南》要求,结合本地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缺考。
(二)防疫具体要求以最新防疫政策为准。
本次招聘咨询电话:0574-86276772。
本次招聘监督电话:0574-89287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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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6 |
镇海区202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的附件.docx
镇海区教育局
2022年3月2日
推荐:2022年浙江宁波市镇海区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招聘职位表
2022年浙江宁波市镇海区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准考证打印时间
原标题:宁波市镇海区202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zh.gov.cn/art/2022/3/2/art_122905423 3_39440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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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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