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neimenggu.hteacher.net 2022-03-14 18:41 内蒙古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简章
招聘简章在兴安盟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xamks.com)发布。
(二)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应登陆兴安盟人事考试信息网报名。
2.报名时间为:
项目岗位报名时间3月24日9:00时至3月26日17:00时,审核截止时间3月27日17:00时,交费截止时间为3月28日17:00时;项目岗位调整及改报时间3月30日9:00时至17:00时,审核截止时间3月31日17:00时。
一般岗位报名时间4月6日9:00时至4月8日17:00时,审核截止时间4月9日17:00时,交费截止时间为4月10日17:00时;一般岗位调整及改报时间4月12日9:00时至4月13日17:00时,审核截止时间4月14日17:00时。
考生报考的岗位,因未达到开考比例取消的,可在相应的时间进行改报,逾期不候。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报名用二代身份证(或护照)要与参加考试时所用证件一致。
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和专业,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和工作单位)。学习、工作经历填写不全的,招聘单位可不予审查通过。
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
报名期间,各旗县市教育局和盟教育局要公布咨询、举报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解答应聘人员的咨询,并受理应聘人员的举报。有条件的单位,可组织人员进行网上在线咨询。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由各旗县市教育局和盟教育局负责,在报名网站上进行。
各旗县市教育局和盟教育局须在应聘人员报名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的,严禁资格审核通过。对审查未通过的,应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各旗县市教育局和盟教育局要切实加强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由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抽调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人员组成资格审查专门工作小组,严格按照招聘简章确定的招聘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准确把握审查标准,统一审查尺度,不得随意放宽专业条件。要建立双人审查、集体研究、领导签字等制度,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界定不清的,要按教育部门相关规定,提交单位集体研究或论证后,再做决定。同时,资格审查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2.《招聘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专业、职业资格或工作经历等条件方面的问题,由盟教育局和各旗县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3.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依据内发改费函〔2015〕523号文件有关规定,收取报名费20元/人,每科笔试费用50元/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可免交报考费,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上年度毕业生减半收取,这两类应聘者报考费的减免采取先交后退方式进行,考生须在考试后20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费事宜。笔试缺考的,不再退费。原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交报考费,应聘者将所在旗县市民政局出具的低保证和低保证复印件,连同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于交费截止日前交至兴安盟人事考试中心,或将扫描件发送电子邮件至电子邮箱:xamrsks@163.com。
(四)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应聘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为3∶1。如果“项目人员”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可横向调整为该岗位的一般岗位。调整后的招聘岗位及人数,在报名网站公布。
对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一般岗位,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或取消开考。调整后的招聘岗位及人数,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五)笔试
1.笔试科目为《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满分150分,具体为教育学60分、教育心理学60分、教育技术学20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10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教师岗位加试专业课,专业课成绩满分150分。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两种文字试卷。报考要求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岗位的人员,须使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并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专业课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加权计算后的笔试综合成绩上加2.5分。
4.加试专业课的岗位笔试成绩=《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3+专业课成绩÷3+民族加分。
其他岗位笔试成绩=《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1.5+民族加分。
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5.除缺考、违纪、零分情况外,笔试不接受考生查分、核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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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欣
热门标签: 兴安盟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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