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jiangsu.hteacher.net 2022-04-27 14:51 江苏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三)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南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南通开发区教育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经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审批后,报南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于公示结束后两个月内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结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获得境外学历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证书)、教师资格证及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及材料,以便及时办理进编和聘用手续,如无法提供或所提供材料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已经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解决。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单位依法解除聘用合同,终止其人事关系,个人自主择业。
(五)递补
本次招聘除资格复审、体检阶段外,其它各阶段均不实行递补。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七、本公告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3596082(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监督电话:0513-83596030(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纪检组)
附件1:2022年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
附件2:个人健康情况申报暨承诺书 |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2年4月27日
原文标题:2022年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南通开发区教育网
文章来源:http://www.ntkfqjy.com/Item/33686.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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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标签: 南通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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