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tianjin.hteacher.net 2022-05-13 14:06 天津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四)考试与资格面审
1、笔试:(具体时间安排请考生关注天津一中官方网站和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通知)
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考试时考生需持身份证、准考证于规定时间到我校进行笔试,缺少任一证件均不得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笔试视为本人放弃应聘。(按当时疫情防控需要,考生须符合我市防疫各项要求方可到校,到校全程佩戴口罩并遵守学校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
笔试科目为专业测试和综合测试两科,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学科教学专业能力和教育教学综合能力。两科总分均为百分制,笔试总成绩按专业与综合两科测试得分8:2的比例汇总得出,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天津一中官方网站(http://tjyz.tj.edu.cn)公布。
2、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初步确定面试人员,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5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按照规定时间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核:
①身份证;
②教师资格证(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在2022年5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公布前,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全部科目笔试合格成绩);
③2022届毕业生所在学校(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毕业生推荐表;以2020、2021年毕业后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者需提供社保缴费记录、个人承诺书;
④本科及以上阶段已取得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cdgdc.edu.cn/)或天津市学位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本科及以上阶段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2022届毕业生,须提供在读证明(加盖公章且包括:生源地,政治面貌,所学专业名称,在读学历阶段的入学、毕业时间或预计毕业时间等);
⑤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的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
⑥个人简历及简历中涉及到的各类证书。
若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的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面试的情况,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次递补。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详见天津一中官方网站(http://tjyz.tj.edu.cn)。
面试包括两部分:模拟授课和现场答辩,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实际教育教学能力,考生须进行现场模拟授课并回答综合素质的相关问题,由考官根据模拟授课和现场答辩情况给出分数。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
4、计分:面试超过及格线(60分)的考生,按照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进行加权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一位小数点。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总成绩在天津一中官方网站(http://tjyz.tj.edu.cn/)公布。
(五)体检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学校将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一次。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遇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学校将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一次。
(七)公示
我校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经校领导班子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拟聘人员须携带学校通知要求的材料按照学校要求时间完成报到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学校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者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九)报批与备案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聘用手续完成后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六、纪律与监督
(一)我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学校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况,实行回避。
(二)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杜绝下列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学校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违反招聘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校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调整通知在天津市教委网站、天津一中官方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23143889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23 391126
天津市第一中学
2022年5月
原标题:天津市第一中学2022年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原文链接:https://www.tjrc.com.cn/app/article/content/1000176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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