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hteacher.net 2022-05-31 15:45 教师招聘网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七)依次递补
1.依次递补对象:笔试面试均合格但尚未被预录的考生。如下两种情形的考生不能列为依次递补对象:(1)已预录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2)自愿放弃(自动丧失)递补预录资格的。
2.依次递补岗位包括:(1)面试资格复审期间,入围人员出现自动放弃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并导致无人参加面试考核的岗位〔负责审查市县要注明事由,经审查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存档备查(如考生在现场,应由考生签字确认)〕。(2)面试考核期间,面试人员出现缺考或成绩不合格并导致无人可供预录的岗位。(3)预录人员因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被取消预录资格而出现空缺的岗位。(4)预录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在组织依次递补前自愿放弃预录资格或在开展依次递补时自动丧失预录资格)而出现空缺的岗位(招聘市县应通知考生原则上以书面方式确认,经教育局人事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局领导签字存档备查,并将相关情况报送省教育厅)。
不组织递补岗位包括:(1)因达不到开考比例相应减少或取消的招聘岗位。(2)拟录用特岗教师名单统一公示后出现的空缺岗位。(3)特岗教师录用文件印发后出现的空缺岗位。
3.依次递补原则:按照“分数优先、控制次数”原则开展,即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计划组织两轮依次递补。
4.第一轮依次递补岗位:(1)此前预录人员因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被取消预录资格而出现空缺的岗位。(2)预录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在组织第一轮依次递补前自愿放弃预录资格而出现空缺的岗位。具体时间安排根据实际确定。
第一轮依次递补规则:在综合成绩依次靠后的符合预录要求的考生中,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直至岗位录满为止。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参照本《公告》“预录”部分相关规定执行。
递补人员参照本《公告》“预录”部分相关要求执行预录公告等。
第一轮依次递补预录但也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考生,招聘市县应通知考生原则上以书面方式确认,经教育局人事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局领导签字存档备查,并将相关情况报送省教育厅。
5.第二轮依次递补岗位:除不能组织递补的上述3类岗位之外的所有空缺岗位(截止开展第二轮依次递补前)。
第二轮依次递补规则:按“同市县”符合预录要求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预录。具体岗位按照综合成绩先后顺序排名,由考生自愿依次递补选岗确定:综合成绩第1名考生先选岗,接着是综合成绩第2名考生选岗(若第2名考生“自愿放弃”或“自动丧失”递补预录资格,接着是综合成绩第3名考生选岗),依此类推,直至所空缺递补岗位全部录满(或符合预录要求考生全部被录完)。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参照本《公告》“预录”部分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轮依次递补基本程序:(1)市县教育局报送实际空岗情况和符合第二轮依次递补条件考生名单;(2)省教育厅核实情况;(3)招聘市县组织考生进行递补选岗(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的考生将“自动丧失”递补预录资格);(4)招聘市县向省教育厅报送拟递补预录人员名单、“自愿放弃”和“自动丧失”递补预录资格考生名单等;(5)省教育厅公告第二轮拟递补预录人员名单。
递补人员参照本《公告》“预录”部分相关要求执行预录公告等。
“自愿放弃”递补预录资格的考生,招聘市县应以书面方式确认,经教育局人事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局领导签字存档备查。“自动丧失”递补预录资格的考生,招聘市县应有两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签名确认的书面材料,经教育局人事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局领导签字存档备查,并将相关情况报送省教育厅。
(八)统一公示和办理聘用
1.在海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对所有批次预录专项计划招聘教师人员名单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
2.省教育厅印发2022年专项计划招聘教师录用人员名单,录用人员按照实际到岗时间分批确认。专项计划招聘教师人员与市县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时间以实际到岗时间为准),并参加由省教育厅或各招聘市县统一组织的专项计划招聘教师上岗培训。
五、相关配套保障政策
(一)专项计划招聘教师实行合同管理,聘期3年。合同中应详细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专项计划招聘教师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聘用期内,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不严格按合同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经教育无效,不适合继续任教的,要及时将其解聘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政策优惠。
(二)专项计划招聘教师聘用期间的管理参照国家和省里特岗教师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即与当地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同样管理。
(三)专项计划招聘教师3年服务期满不统一承诺办理入编。
1.儋州市、白沙县、保亭县3个县承诺办理入编,其专项计划招聘教师参照特岗教师有关政策执行,即3年聘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在当地幼儿园任教的,儋州市、白沙县、保亭县负责落实其工作岗位,办理入编手续,将其工资发放纳入本市县财政发放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同时,根据本人意愿,户口可留在原籍,也可以迁往设岗市县;档案关系统一转至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
2.海口市琼山区、五指山市、东方市、定安县、乐东县、陵水县6个市县(区)不承诺办理入编,其专项计划招聘教师在3年聘期满后由服务市县结合实际需要及其本人期满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聘用,续聘待遇由服务市县和教师双方商议确定。
(四)在办理录用手续前,(1)属受疫情影响而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拟聘人员,招聘单位在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时,要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仍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2)属其他情形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拟聘人员,将取消录用资格。
六、其他
(一)不符合考试防疫工作要求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具体考试疫情防控要求请及时关注公告)。如因疫情防控或其他不可抗因素影响,省教育厅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对本次招聘条件、方式、时间等做出调整的,将及时在公告公布网站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考生务必予以高度关注、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或指定任何考试用书。海南省教育厅官网(http://edu.hainan.gov.cn/)和海南省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网(https://tg.hnjs.org)是本公告发布的官方网站,请考生注意识别,因访问其他网站(微博、微信等)影响报名和考试的,后果自负。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考生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无法联系导致招聘事宜无法通知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附件:
1.海南省2022年农村学前教育教师招聘专项计划招聘岗位表 |
2.海南省2022年农村学前教育教师招聘专项计划招考单位联系表 |
3.2022届毕业生毕业证明模版 |
原标题:海南省2022年农村学前教育教师招聘专项计划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hrss.hainan.gov.cn/hrss/sydwzp/202205/37b295a3665a4b1297ceedbce37348a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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