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zhejiang.hteacher.net 2022-06-14 17:59 浙江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五、体检
1. 确定体检对象
(1)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末位考试总成绩同分的,则分别按试课、技能测试、笔试成绩的顺序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如遇各项成绩均相同人员,另行加试,加试采用面试形式,成绩高者入围)。
(2) 体检通知及体检对象名单将在“瓯海教育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ohedu.cn)公布。
2. 体检
(1) 体检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疫情防控相关资料参加体检。自愿放弃体检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如有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其空缺位不再递补。
(2) 入围体检考生在妊娠期人员,须在1年内完成体检,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将取消招聘资格,其空缺位不再递补。
七、公示、聘用
1.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瓯海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位不再递补。
2. 为保持教师队伍的稳定性,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在瓯海区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3. 2022年应届毕业生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必须于2022年8月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报名相关材料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位不再递补。
4. 被聘用对象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学校与毕业生本人签订1年见习期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对教师资格证书暂不作要求,但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后两年内(含试用期)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按规定予以解聘。
八、疫情防控要求
疫情防控要求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http://www.zjks.com/showInfo/Info.aspx?id=7722)执行。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配合。
九、其他规定
1.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规范程序,严明纪律,接受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3.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名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4. 报考人员在注册时须先进行手机验证(因系统限制,必须属地为浙江的手机号码),输入手机号码后,点击“获取验证码”,系统自动发送验证码到相应的手机,验证成功后才能完成注册。每个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均只能注册一次,务必认真核对,确保真实、准确。报考人员仅注册不报名无效。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为准。
5. 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及疫情防控相关材料。身份证遗失的,需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凡弄虚作假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6. 国(境)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国(境)外高校留学人员报考的,须在2022年6月23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 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得报考。现役军人不得报考;2021年瓯海区教育系统赴各高校引进优秀毕业生已签约人员不得报考。
8. 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9.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与个人开展针对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10. 其他未尽事宜将及时在瓯海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公布,请报考对象注意上网查阅。(http://www.ohedu.cn)
11. 本公告由瓯海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瓯海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88598287 88522647
监督电话:瓯海区教育局信访巡查中心 88534443
附件:
1.瓯海区教育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公办小学(中职)教师岗位和要求一览表 |
2.瓯海区j教育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公办小学(中职)教师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清单 |
3.瓯海区教育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公办小学(中职)教师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2022年6月14日
原文温州市瓯海区教育系统 2022年公开招聘公办小学(中职)教师 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ohedu.cn/Art/Art_10/Art_10_109153.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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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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