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hunan.hteacher.net 2022-06-21 11:47 湖南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
(1)体检对象以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为基数,按照招聘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以向湘潭高新区组织人社局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2)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3)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环节放弃或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以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
(七)拟聘用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高新区官网(http://xthtz.xiangtan.gov.cn/)和湘潭人事考试网(http://xtrsks.xtrs.xiangta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事编制相关手续,由用人单位与之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在招聘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五年。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根据聘用合同相关条款,予以解聘。
聘用人员中原具有事业编制的人员需自行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原有社保关系由个人负责接续。
六、注意事项
1.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考生如实填写并在参加现场报名和其它考试环节出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附件6),自我判断不能参加考试的情况,如符合附件6和以下其它不能参加考试的情况之一,均不得参加考试,避免增加行程麻烦。
其它不能参加考试的情况:
①近28天内有境外、港台旅居史者。
②近14天有本土疫情所在地市旅居史或各地公布感染者行动轨迹有交叉的人员。
③湖南省居民健康码或行程码为红码或黄码者。
④有发热(体温≥37.3℃)、乏力、干咳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的人员。
⑤未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⑥其他特殊情形人员由专业医务人员评估判断是否可参考。
2.对本次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符合报考条件,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本次招聘的相关公告、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岗位计划调整、笔试成绩公布、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5.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湘潭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6.招聘服务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731-58551327(湘潭高新区组织人社局)、0731-58563203(湘潭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举报电话: 0731-58551939(湘潭高新区纪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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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6 |
1.2022年长郡湘潭高新实验小学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
2.湘潭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现场报名委托书
3.2022年湘潭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4.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证明
5.管理工作经历证明
6.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
湘潭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6月20日
原文标题:2022年湘潭高新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公告
原文链接:http://xthtz.xiangtan.gov.cn/5356/5363/5372/content_10411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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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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