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ichuan.hteacher.net 2022-07-30 10:16 四川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泸州市古蔺县教师招聘安排
报名时间:2022年8月5日
笔试时间:见公告
备考推荐:2022年教师招聘考试面授课程
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2019年公费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实施意见的通知》(泸市府办函〔2019〕48号)规定,结合我县教育事业发展和公费定向培养村级小学教师签约计划,我县拟公开考核招聘签约服务我县的2022届泸州市公费定向培养村级小学教师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须知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和相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将提前由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古蔺县人民政府官网招考录用板块(http://www.gulin.gov.cn/zwgk/fdzdgknr/rszl)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凡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按本公告约定时间登录相关公告网站查阅考试动态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具体招聘岗位、名额、条件等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岗位条件的签约服务我县的2022届公费定向培养村级小学教师。报考人员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因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非本人原因无法按时获得有关证书原件的,可视情况予以适当延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资格要求栏相符;专业名称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如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可报名应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4.年龄:招聘对象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5日,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5.应当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可自行下载钉钉,扫码入群(附件4),方便后期接收相关信息)。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5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
2.报名地点: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师培股(四川省古蔺县彰德街道蔺阳大道126号)。
3.报名所需材料:
(1)《古蔺县公开考核招聘泸州市2022届公费定向培养村小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2,双面打印);
(2)相关证件:①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②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各1份,同时查验原件;③与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签订的《泸州市免费定向培养村级小学教师协议书》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同底照2张。
(二)资格审查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围绕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对于在任何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均要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三)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体检人员。
2.体检时间:体检工作定于2022年8月8日(星期一)进行。参加体检的考生须在体检当日早上6:00准时到古蔺县第二小学校正大门(新体育中心足球场)集合,统一参加体检。
3.体检标准和要求:体检由县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4.体检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身份证、过期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参加体检,另交一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1张、体检费400元(代体检医院收)。
(2)考生主动上交携带的电子记事本类、mp3、移动电话等电子设备统一保管,不得自行带至体检医院。
(3)体检前考生应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不得穿制服参加体检,女生不得穿连体衣裙参加体检,身体有特殊情况的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
(4)体检过程中,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及体检医生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体检医生及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等身份信息,否则后果自负。体检结束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5)本次进入体检程序且已确认怀孕的考生,若有需缓检的项目(如妇科、X光等)应向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师培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结婚证、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体检医院暂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待考生产期结束提出补检书面申请,补检合格后再按程序进行考察、公示、聘用。
(6)在体检过程中发现冒名顶替、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等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提示:为加快招聘工作进度,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在参加体检前可自行准备好考察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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