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guizhou.hteacher.net 2022-08-23 16:00 贵州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9月1日9:00至9月5日17:00。
1.资格初审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负责资格初审的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考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审核通过”确认。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审核完毕;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予以“审核未通过”确认,并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符合要求的照片。资格初审环节中有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资格初审期间由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进行改报,缴费结束时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并追究资格初审有关人员责任。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码重新报名;其他信息有误的,须本人向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进行修改。
3.2022年9月4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22年9月5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招聘办9月6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电话畅通(电话号码以报名表上所填为准),如联系电话有更改请及时与望谟县招聘办公室联系。
4.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2年9月1日9:00至9月6日17:00期间登录望谟县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http://122.112.146.204:8007/)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报名不成功。通过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的人员,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名暨加分申请表》,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等环节使用。
5.未达到开考比例和无人报考职位的处理。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职位计划招聘人数2:1比例和无人报考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人员向县招聘办提出改报申请,在县招聘办同意后可以改报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已经达到2:1比例的符合报考要求的其他职位,改报时间为2022年9月7日9:00至17:00。不愿改报和资格不符合其它职位要求的不能报名,已交的报名费退还报名考生。考生务必保持所填写的电话畅通,因联系不上导致不能改报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望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wm.gov.cn/)上进行公示。
6.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22年9月21日9:00至9月24日14:00期间,登录望谟县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http://122.112.146.204:8007/)打印笔试准考证。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加分政策
1.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时选定“加分类别”进行加分,原则上根据考生所填信息先进行预加分,待资格复审时进行现场加分确认,对不符合加分条件的,取消其加分资格。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照顾,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以最高加分政策进行加分,不累计加分。具体加分政策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获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获县级以上表彰者加2分。
(2)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3)望谟县户籍或望谟县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望谟县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加10分。
2.申请加分的考生在笔试前进行预加分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3.加分确认及审查。加分审查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实施,在资格复审时进行,具体实施时间和方式在望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wm.gov.cn/)进行公布。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类招聘人员实行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分类择优聘用。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各类笔试试卷总分均为150分,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医学类和其他类笔试考分(卷面分数,不含加分)须达到60分及以上、教育类笔试考分(卷面分数,不含加分)须达到9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1.笔试科目:
(1)医学类职位笔试科目:《医学基础知识》。
(2)教育类职位笔试科目:《教育综合知识》。
(3)其他类职位笔试科目:《综合知识》。
2.笔试时间:2022年9月24日 下午:14:00—16:30。
3.笔试地点及考生须知: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笔试考分÷1.5+加分。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5.查询笔试成绩,请关注望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wm.gov.cn/)。
注:如因疫情防控需求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要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望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wm.gov.cn/ )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相互转告,如因考生未及时阅览网站发布的信息而造成本人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资格复审对象
(1)各职位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2)若该职位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职位,按实际笔试成绩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3)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资格复审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3.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按照要求,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毕业证书;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须提供服务证明或基层项目服务证书;
(4)任职满一届及以上且在职的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须由任职村(居、社区)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及相关任职文件或证书(证明须注明任职起止时间);
(5)报考限望谟县现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登记建档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职位的须持望谟县乡村振兴局证明材料;
(6)望谟县在职在编工勤人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望谟县外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及本地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报考限望谟县户籍或望谟生源残疾人职位的须提供《残疾证》;(8)报考限望谟县户籍或望谟生源的须提供户口簿;
(9)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详见《招聘职位一览表》);
(10)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凡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申请加分的考生,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获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者和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须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望谟县户籍或望谟县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望谟县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的考生须提供《退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如不能提供证件的,须到望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相对应的证明材料;
(4)在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对不提供加分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实、不齐的,取消加分资格;
5.委托他人代审的,须同时提交委托书正本、委托人与受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报名的,报名信息视为考生本人填写,若出现问题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6.资格复审合格进入下一个环节的人员名单由县招聘办向社会公示。
(四)面试
1.面试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医学类和其他类职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教育类高中教师职位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幼儿园教师职位采取“无生教学”课堂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100分),小数部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面试对象:通过资格复审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报考人员。
4.面试事宜及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望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wm.gov.cn/)自行阅知,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考试成绩按职位分类统计。
1.考试总成绩=(笔试考分÷1.5+加分)×60% +面试成绩×40%;
2.笔试考分、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同一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报考人员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加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加试成绩在望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wm.gov.cn/)进行公示。未完成加试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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