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jiangsu.hteacher.net 2022-09-16 14:51 江苏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基层教师队伍建设,积极关心和帮助受疫情影响教师资格认定的社会人员,为民办实事,经研究,我县将于2022年下半年增加一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精神,现将2022年下半年睢宁县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并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我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一)具有我县户籍;
(二)在我县居住,持有有效期内的我县居住证(居住证受理证明不予认可);
(三)驻我县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四)持有我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在我县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
二、认定基本条件
在我县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曾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 号),申请人员经认定机构查询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教师资格。我县认定机构还将对申请人的违法犯罪情况进行核查,对有其他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进行思想品德鉴定,根据具体事实作出认定结论。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 号)、《省教育厅关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苏教人〔2010〕14号)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师范生可申请认定与其所学学段相一致的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
2.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上述所有资格种类的学历要求均为“毕业”,“结业证”“肄业证”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四)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和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年满50周岁人员也需达到相应等级)
(五)非师范生和2015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生应取得有效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下简称“考试合格证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科和学段应与考试合格证明标注的学科和学段一致。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延长2年有效期。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生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和学段对应的教师资格,如之前已直接认定过教师资格的,不能再次直接认定教师资格。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凭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
三、认定受理机构
(一)社会人员在户籍地(或居住地)进行申报
1. 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在睢宁县教育局申报。
2. 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可自行选择徐州市教育局或睢宁县教育局现场确认,选择睢宁县教育局现场确认的由县教育局审核后统一报送徐州市教育局认定。
(二)关于在徐高校全日制就读学生的申报
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自愿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地申请认定相应层次教师资格。
四、认定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为10月21日-28日。
(二)体检
申请人提前下载体检表(见附件),正反面打印,并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既往病史,粘贴好照片。
在睢宁县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的人员,需要在网上报名成功后,现场确认前自行到睢宁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凭医院出具“合格”结论的《体检表》进行现场确认。
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和绿色“苏康码”,“行程码”参加体检,听从体检中心工作人员的引导和安排,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的检查,并做好个人防护工作。(体检防疫要求将根据当时政策适时调整)
(三)现场确认
申请人须按确认点规定的时间到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或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申请。
睢宁县教育局下半年现场确认时间:11月3日-4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现场确认地点:暂定于睢宁县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睢宁县睢城实验小学北门)。
(四)领取证书
12月底前,认定机构向认定合格人员发放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及时关注认定机构发布在QQ群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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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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