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gansu.hteacher.net 2022-09-16 17:48 甘肃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三、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报
1.网上报名时间
(1)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2022年10月17日9:00-11月4日18:00。
(2)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具体以甘肃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知公告为准。
(3)网上申报期间如有临时调整,以各认定机构通知公告为准。
2.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注册用户、完善个人信息并完成实名核验后方可进行认定报名,报名时应按本公告“认定机构选择”规定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并按系统提示选择相应的审核确认点。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
3.认定机构选择
(1)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申请人户籍、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市(州)教育局。
(2)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申请人户籍、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
(3)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甘肃省教育厅。
(4)驻甘部队现役军人、武警在所属部队或单位驻地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各市(州)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链接)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链接)
4.注意事项
(1)申请人网上填报的信息须真实有效,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份教师资格证书,成功申领后的一个自然年度内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2)申请人应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承诺书》并对承诺内容负责,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二)体检
1.申请人应自行下载打印《甘肃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模板见附件2)并按要求装订。
2.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应按照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流程,在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安排以相应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为准。
3.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由已聘拟任教高校统一组织在当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4.妊娠期内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三)现场确认
1.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现场确认”工作从2022年11月7日开始,具体时间及安排以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通知公告为准。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申请材料到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请申请人及时查阅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告或咨询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以免错过现场确认时间。
2.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现场确认”工作时间及安排以甘肃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知公告为准。
3.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到认定机构进行现场确认的,可委托代理人进行现场确认。申请人应自行下载打印《授权委托书》(模板见附件3),如实填写并签字摁手印确认。代理人进行现场确认时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申请人现场确认的相应材料。认定机构要加强材料审核,留存《授权委托书》。
4.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现场确认”应出示以下申请材料:
(1)申请人二代身份证原件(须在有效期内)。
(2)申请人相关户籍材料:
①以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出示申请人户口本或集体户籍原件;
②以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出示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③省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出示申请人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④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的,出示我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⑤申请人为驻甘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应出示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政治机关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及有效现役军人(武警)证件。
(3)《甘肃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当次有效)。
(4)提交1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须出示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6)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认定机构向甘肃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各级认定机构应当为申请人协助开具相关函件提供便利。
(7)其他补充材料。(以下材料将在申请人网报时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信息系统进行比对。比对成功的,无须现场出示;比对不成功的,须现场出示。)
①学历证书原件。国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港澳台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供在学信网申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各地认定机构应当加强学历真伪性审核,并在学信网验证申请人学历。
②《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无须出示的纸质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信息系统进行比对,无须现场出示。
6.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现场应提交的申请材料以甘肃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知公告为准。
(四)证书发放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发放具体时间及方式咨询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疫情防控要求
各认定机构要结合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错时错峰合理安排时间,安全有效推进认定工作。申请人须提前了解相应认定机构所在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做好个人安全防护,严格执行各项疫情防控要求。
五、其他事项
(一)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或联系各级认定机构,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点击下载>>>
1.甘肃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 |
2.《甘肃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
3.《授权委托书》 |
甘肃省教育厅
2022年9月15日
原文标题:甘肃省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jszg.edu.cn/portal/qualification_cert/dynamics?id=2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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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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