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zhejiang.hteacher.net 2022-12-30 17:17 浙江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招考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试。考生请于2023年1月16日12:00前在报名系统中自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资格初审后符合条件人数不足岗位数3倍的,由丽水市教育局商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是否核减、取消岗位或是否开考。
2.资格复审
丽水市教育局组织各用人单位在考试前对参加考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报考岗位所需的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由丽水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采用课堂教学考核(模拟上课)的方式进行,模拟上课考核备课时间为60分钟,上课时间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在确定入围体检对象时若分数相同者,另行组织加试。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资格。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1:1确定入围体检对象,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高中地理、中职语文、中职数学教师三个岗位需进行选岗,入围体检对象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招引学校。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专业毕业证书和学位评书,留学人员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不予聘用。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引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报考人员应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应准备(参看当地疫情防控政策)。
五、其他
1.参加本次招引考试人员,享受来丽应聘补贴;被聘用人员,享受相应人才待遇。
2.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不予递补。
3.应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4.如因疫情等原因需调整考试时间地点的,以后续通知为准。
5.次招引设置最低服务期限,服务期为5年。
本次招引工作由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丽水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本公告由丽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丽水市教育局人事处,0578-2626021
监督电话:丽水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78-2626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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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引进高校毕业生计划表 |
2、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引进优秀毕业生报名表 |
3、招聘岗位专业参考目录 |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教育局
2022年12月30日
原文标题:丽水市教育局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rsj.lishui.gov.cn/art/2022/12/30/art_1229574716_50466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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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欣欣
热门标签: 丽水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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