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guangxi.hteacher.net 2023-03-01 14:44 广西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关于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
各社会考生:
梧州市2023年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时间定于3月1日,测试时间定于3月25日,为做好本次测试工作,现将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要求,普通话水平测试按属地管理原则,我市测试站只接受本市户籍人员和在本市工作人员报名参加测试。
二、网上报名
2023年3月1日上午8:30开始,考生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网址https://bm.cltt.org/ 推荐使用搜狗浏览器)——登录或注册个人账号——选择报名入口为广西——选择考点为梧州市普通话测试站,本次报名人数为600人,报满即止。报名成功后,请考生以真实姓名申请加入2023年3月25日普通话测试考生群(QQ群号: 285217133进群验证信息请填写已报名成功+姓名)。关于本次普通话测试的未尽事项,皆在本群通知,报名成功的考生请尽快进入考生群,如未能及时通过进群,请重复申请。如考生因没进入考生群而错漏关于本次测试的重要信息,请自行承担后果。
(一)报名方法
1.进入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网址https://bm.cltt.org/ 推荐使用搜狗浏览器),注册账号(点击“我要报名”),新考生先注册新账号,已注册过的考生可直接登录。
2.录入个人信息并上传个人证件照(必须为白底证件照)。
3.选择“梧州市普通话测试站”和测试时间。
4.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3月1日— 2日)交费,否则将失去本次测试资格。
5.考生报名成功后,即可扫二维码缴费。缴费时间结束后,由工作人员统一审核,审核通过后,可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的时间为3月20日),请考生按准考证考试时间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
(二)个人照片格式要求
个人照片为应试人正面免冠白底照片,格式为JPG文件,所上传的照片文件必须以身份证编号为文件名。照片要求底色为白色,像素不低于390×567,不得用自拍的生活照,不符合要求的,将不能通过报名审批。
三、测试收费事项
测试费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费和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桂价费字〔2004〕164号)收取。
(一)教师50元/人。
(二)社会其他行业人员50元/人。
(三)培训事项。
为提高考试通过率,建议考生参加普通话测试培训。
1.培训费 56元/人。
2.培训时间:2023年3月11日—12日
3月11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00
3月12日上午8:30—12:00
3.培训地点: 梧州市三龙大道72号红岭大厦13楼会议室
考试专用书《普通话培训与测试》,每本21元,考生自愿购买。
注:在校学生须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报名及缴费,否则按社会其他行业人员的标准收费。
四、缴费时间和支付方式
缴费时间:2023年3月1日-2日(温馨提示:先报名,后缴费)
支持微信、支付宝扫描支付
考试缴费 50元/人
培训缴费 56元/人
注:缴费时务必在姓名处填写报考考生真实姓名,并填写电话联系方式,由市语委办财务科统一审核,不接受现场缴费。
五、测试时间和地点
(一)测试时间及打印准考证
1.测试时间:2023年3月25日测试 。
2.审核结束后在 3月20日— 3月24日自行打印准考证。
推荐搜狗浏览器
(二)测试地点
测试地点安排在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红岭大厦梧州市教育局13楼机房。
六、注意事项
(一)根据自治区普通话水平测试系统的要求,考生在同一考试时间段内(时间计算从考生报名到获得该次普测成绩之后),只能选择一个测试站参加测试。如果因为重复报名最终导致无法参加测试的,不退还测试费。
(二)考生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报名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错误信息将会影响证书发放。
(三)本次测试安排的人数是600人,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测试报名工作。
(四)考生按准考证上的报到时间准时到考点报到,服从指挥,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有序入场,不得提前聚集,也得不往后拖延。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查询网站(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为:http://moe.gjzwfw.gov.cn/。凡是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能查询到成绩的考生,均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APP、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小程序申请绑定电子证书,即可打印。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要求,国家语委研究制定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管理办法》。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是持证人测试成绩达到相应等级标准的凭证,全国通用。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
(六)考生在考后三个月到梧州市长洲区红岭大厦15楼
1520室领取普通话水平等级纸质证书,如不能到场领取,我办工作人员可提供快递邮寄证书服务,快递费用采用到付方式支付。
文件下载:
梧语办〔2023〕3号关于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pdf |
梧语办〔2023〕3号关于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doc |
梧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代)
2023年2月27日
原文标题:关于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jyj.wuzhou.gov.cn/jydt/tzgg/t1587887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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