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anhui.hteacher.net 2023-03-15 18:12 安徽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验。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合成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
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将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提前公告。请考生关注,并保持电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于2023年8月31日前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原件(或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属已经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在2023年8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本人于2023年8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书面承诺材料原件。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即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公示结束后,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该岗位专业测试人选不再递补。
(五)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绩溪县教育体育局会同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及具体测试方案等事项将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站提前公告。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无生上课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5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含“服务基层人员”加分)÷1.2×50%+专业测试成绩×5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成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笔试中《教育综合知识》成绩、专业测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以上成绩均相同,则采用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绩溪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查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若发现考察对象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
招聘各环节结果均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页公示。其中,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相关信息公示7天。
(八)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相关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5年最低服务期),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对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绩溪县教育体育局、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
0563-8169292(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0563-8158075(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举报电话:
0563- 8152755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1.《2023年绩溪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
附件2.《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命题考试笔试大纲》 |
附件3.书面承诺(范本) |
附件4.专业参考目录 |
绩溪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23年3月15日
原文标题:2023年度安徽省绩溪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绩溪县人民政府(原链接MD5:542b1aebcddc2d2027fe507b21879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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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安徽分校
热门标签: 宣城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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