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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北襄阳襄城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

http://hubei.hteacher.net 2023-04-06 09:42 湖北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襄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

襄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和襄阳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中小学教师(幼儿园)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襄城区的中国公民;

2.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在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襄城区的公民;

3.驻襄城区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

以上人员需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之内或符合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可以在襄城区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学历标准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学历为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学历为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历为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经省教育厅批准成立的中等师范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幼师班学前教育专业可视为合格学历,但还需取得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

三、普通话标准

申请语文学科、小学全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其他学科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四、网报时间

1.网报时间:

春季:4月10日——21日9:00—17:00。

秋季:9月15日——28日9:00—17:00。

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请人网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因漏报、错报、瞒报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负责。

2.襄城区教师资格认定咨询电话:0710—3536289

现场认定期间咨询电话:0710-3615266

3.襄城区教师资格认定咨询QQ群:798366880

4.襄城区官方网站:http://www.xfxc.gov.cn/

五、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春季:4月17日——21日

秋季:10月9日——13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2、现场确认地点:襄阳市襄城区政务服务中心。襄阳市襄城区营盘路6号,可乘坐8路、25路公交车,到营盘路口下车或政务服务专线终点站下车

3、现场确认提交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居住证)、户口本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写明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应与网报照片一致,照片背面用蓝色圆珠笔写清姓名、身份证号)。

(8)《公民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查询开具证明。

六、体检时间

1.体检时间:

春季:4月29日上午8:00(请提前15分钟签到)。

秋季:10月14日上午8:00(请提前15分钟签到)。

2.体检地点:襄阳市中医医院体检中心(襄阳市樊城区长征路24号)。

3.体检咨询电话:0710—3452429。

请通过审核的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和2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到襄阳市中医医院体检中心领取体检表,进行集中体检,照片一张实贴、一张虚贴,背面均需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体检前不得进食、喝水,体检结束后请将体检表交体检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

七、教师资格认定

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网上报名、线下审核和集中体检等程序,公示无异议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证书领取时间请关注襄城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告。

八、其他事项

1.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和相关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线下审核和集中体检,因申请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申请人在体检时应做好个人防护。

3.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并依据教师资格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4.教师资格证书不提供邮寄服务,需自行领取或委托他人领取。

5.未尽事项按《襄阳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实施办法》(襄教文〔2018〕85号)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有无犯罪记录核查函

附件2:襄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docx

襄阳市襄城区教育局

2023年4月4日

原文标题:襄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

文章来源:www.xfxc.gov.cn/zwgk/xxgkml/gsgg/202304/t20230404_31876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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