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guangxi.hteacher.net 2023-04-06 14:43 广西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关于开展防城港市2023年上半年(第一批)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
各有关人员:
根据自治区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防城港市2023年上半年(第一批)普通话水平测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地点
(一)市级专场
测试时间:2023年5月13-14日(周六、周日)
测试地点:防城港市中心区万山路林业大厦3楼
(二)防城港职业技术学院师生专场(校内报名),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请与防城港普测站商定。
(三)防城港市理工职业学校师生专场(校内报名),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请与防城港普测站商定。
二、报名对象
根据测试站现有测试条件,我市测试站目前只接受本市户籍人员和在本市学习、工作人员(须出具相关学习、工作证明)报名参加测试。
三、报名时间
(一)5月13-14日市本级专场开放报名时间:4月24日上午9:00-4月26日下午18:00。(测试名额共1000人,由市普通话测试站组织报名和代收费,满额或超过报名时间则结束本次报名,系统自动关闭)。
(二)防城港职业技术学院、市理工职业学校组织校内师生统一报名后报市普通话测试站。
四、报名程序及要求
采用网上报名,具体报名程序及要求如下:
登录https://bm.cltt.org/#/index(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操作流程:1.考生在报名前须登录网站完成注册及实名认证。2.考生在报名时间内登录网站,选择报名入口“广西”→点击“在线报名” →点击“我要报名”→选择考点“防城港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选择“测试时间”→阅读“报名须知”→填写“报名信息”→点击“确认信息”。考生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将会影响证书发放。
报名信息填写要求:
(一)上传个人近期免冠白底2寸照片,格式要求:背景颜色必须是白色,尺寸是3.5*5.3厘米,390*567像素(宽×高),支持JPG/JPEG/PNG,照片容量1M以内。如照片不符合以上要求的,将不能通过报名审批,各考生可以通过报名网址上的“报名查询”系统查询个人报名是否通过审核。
(二)在读学生原则在各自学校报名参加测试,且在选择“从事职业”一项时,一定要选择“师范生”或“非师范生”,并填写个人学号,方可按照学生收费标准收费,否则一律按照其他职业人员收费;其他职业的考生按自己当前职业类别选择。各位考生要认真填写核对个人信息,如填写错误责任自负。
五、现场确认信息缴费
(一)收费标准。按照桂价费字〔2004〕164 号文件规定执行,教师及社会其他行业人员测试费50元/人,学生25元/人(注:报名时,在校学生须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报名及缴费,否则按社会其他行业人员的标准收费)。
(二)缴费办法。预报名成功后,请报名考生注意查看报名网站相关的公告,实名加入对应批次的普通话测试QQ群,在群内公告查看相关缴费办法和方式。考生按照缴费流程完成缴费后,请主动与对应考点负责老师联系确认报名成功。
1.市级专场QQ群1群(5月13日考场):623516628。
2.市级专场QQ群2群(5月14日考场):691926279。
3.防城港职业技术学院、市理工职业学校考生由学校代收统一上缴市教育局。
六、测试须知
(一)测试当天,建议考生佩戴口罩,考生进入考点后,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在指定区域等候进入考场。候考时须保持间距1米以上,避免近距离交流,做好个人防护。测试结束后,尽快离开,切勿在测试场所逗留。
(二)本测试站已使用人脸识别防作弊系统,测试时现场进行身份识别、和人像采集,请考生参加测试时务必凭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测试,按准考证上的报到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测试地点做好测试准备,迟到将作弃考处理。
(三)考生申请测试与前次测试时间必须间隔不少于3个月,如发现有不符条件者,将取消报名资格。考生不能同时在两个测试站、点报名,否则计算机测试系统将不认可考生身份,造成无法参加测试的后果,由考生负责,测试费用不予退还。
(四)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在“准考证打印”栏查看考试相关信息,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否则作为自动放弃测试处理,测试费用不予退还。
(五)考生要自觉遵守普通话水平测试考试要求及考试纪律,凡有作弊或者实施其他严重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测试管理部门将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有关规定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并上报广西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在全区进行通报,一年内不准参加测试。
(六)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由“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统一发布,考生可在完成测试两个月后登陆http://www.cltt.org/#/webHome查询成绩。如遇办证高峰期等特殊情况,办证时间将有可能延长,具体每批次测试领证时间以测试站通知为准。
(七)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51号)中第十五条所述: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八)2022年1月1日(含)以后测试,使用新版纸质证书,等级证书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统一印制,由国家测试机构向省级测试机构发放,再由省级测试机构发放到我站后,方能向考生核发。请考生关注测试站的证书领取通知。
(九)如上述测试安排因特殊原因需要改期的,属不可抗力因素,考生需服从改期安排,具体日期以我站通知为准。
(十)考点联系人及电话:冯老师,0770-2883826。
七、其他事项
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及《国家语委关于印发〈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的通知》(国语函〔2023〕1号)文件要求,2023年4月1日起,我站正式取消普通话水平测试备测室和备测时间。请广大考生认真备考,并提前了解测试时第四题具体操作方法。
防城港市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站
2023年4月6日
原文标题:关于开展防城港市2023年上半年(第一批)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jyj.fcgs.gov.cn/tzgg/t1625201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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