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zhejiang.hteacher.net 2023-04-27 10:47 浙江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三)考试
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语文、数学、英语、政治、思政、物理、地理、科学、社会·法治、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学科岗位考试分为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岗位考试分为笔试、面试(试讲)、面试(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试讲)成绩30%、面试(技能测试)成绩30%计算;职业类专业课教师岗位考试分为笔试、面试(试讲)、面试(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30%、面试(试讲)成绩30%、面试(技能测试)成绩40%计算考试总成绩。
笔试时间定于2023年5月14日(周日),参考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形式为闭卷,笔试内容为相关学科岗位专业知识。
其中招聘计划数1~3名的按1:3比例、4名及以上的按1:1.5比例(四舍五入)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时间初定2023年5月27日(周六)、5月28日(周日),具体时间、地点及面试要求另行通知。
面试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分数高者排位在前。考试总成绩或面试[面试(试讲)或面试(技能测试)]成绩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四)体检、考察
由市教育局统一对拟定对象组织体检,体检的要求和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体检操作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操作规范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由市教育局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造成拟录用人员数不足招聘计划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拟录用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
在中国平湖门户网(http://www.pinghu.gov.cn)平湖市教育局信息公开栏、平湖人才信息网(http://www.phrcsc.com.cn/)对拟录用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异议,并经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的教师列入事业编制管理。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按聘用审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后,在2023年8月凭个人档案到平湖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到(具体报到时间另行通知)。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报到后学校按相关文件规定与聘用人
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7日(周日)。具体时间:8:30-16:30。
2.报名地点:平湖市职业中专(平湖市当湖街道南市路351号)。
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进行报名,未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前往报名的,不予补报。
3.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本次实行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
如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前往报名的,可以委托亲属报名,并提供所需材料和受委托亲属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人亲笔签字的委托书。
六、报名时须提交材料
1.《平湖市教育局2023学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下载后A4纸打印;
2.自荐书(包含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基本情况、教育教学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成绩介绍等内容);
3.符合报名条件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可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职业类专业课教师岗位所需的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本科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类第一段(第一批,含普通类“三位一体”提前批录取并达到当年第一段分数线)、体艺类提前批及第一批录取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近期一寸证件照1张;
10.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海(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应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退役运动员应提交退役运动员身份证明;
11.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明资料。
七、其他说明
1.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填写的信息、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如在任一环节发现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2.录用聘任后执行服务期制度,在招聘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符合平湖市教育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不少于五年服务期的,可享受相应教育人才引进奖励。奖励政策按平湖市《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人才引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平政办发〔2021〕31号)执行。
3.被录用人员须与学校签订一年期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同时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4.本次公开招聘在平湖市人力社保局、平湖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73-85060570 (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3-85061050(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
5.未尽事项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
平湖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俞老师
0573-85557*89
19905735*11
金老师
0573-852368*9
陈老师
0573-8523*887
19905735*81
平湖市职业中专:
宋老师 0573-851339*0
平湖社区学院:
顾老师 0573-851*0569
浙江省平湖技师学院:
宋老师 0573-852*9551
嘉兴港区社会发展与治理部:
安老师 0573-85235*01
平湖市乍浦高级中学:
孙老师 0573-85*98038
点击下载>>>
1、平湖市教育局2023学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与岗位要求表 |
2、平湖市教育局2023学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
平湖市教育局
2023年4月26日
原文标题:平湖市教育局2023学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pinghu.gov.cn/art/2023/4/26/art_1229404511_51059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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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欣欣
热门标签: 嘉兴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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