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tianjin.hteacher.net 2023-09-09 10:55 天津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为做好天津市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以下简称“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人员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在天津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一)本市户籍人员;
(二)持有签注期限内的本市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本市全日制高校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
(四)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就读的全日制高校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
(五)持有由天津市公安局签发,在有效期限内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六)已在本市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港澳台居民;
(七)驻津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申请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无不良品行和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备《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属于国家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三、认定程序
(一)认定机构及权限
1.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注机关所在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服役所在地的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受理并认定。
2.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受理并认定。
3.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除受理并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之外,还负责滨海新区内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受理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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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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