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guangdong.hteacher.net 2023-11-03 15:17 广东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六、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包括综合素质评估、面试(说课/试教)和笔试。
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等参加考试。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综合素质评估
1.时间:
华南师范大学考点:2023年11月18日;
湖南师范大学考点:2023年12月3日;
江西师范大学考点:2023年12月17日。
2.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3.综合素质评估主要采取专业小组讨论形式,对考生进行考察。具体考核形式见下表。
岗位类别 |
测试形式 |
|
岗位 |
成功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数>7:1的岗位 |
小组讨论 |
成功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数≤7:1的岗位 |
该岗位所有考生综合素质评估环节免考,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
4.综合素质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评估仅作为筛选考生的手段,结果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5.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岗位一般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进入面试名单于综合素质评估结束后在“清远市教育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考生可通过上述渠道查询。
6.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综合素质评估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视实际情况开考或相应减少或取消岗位。
(二)面试(说课/试教)
1.时间:
(1)华南师范大学考点:2023年11月19日9:00后(具体以通知为准)。
(2)湖南师范大学考点:2023年12月4日9:00后(具体以通知为准)。
(3)江西师范大学考点:2023年12月18日9:00后(具体以通知为准)。
2.面试(说课/试教)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按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面试(说课/试教)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3.根据考生面试(说课/试教)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
(三)笔试
1.时间:
(1)华南师范大学考点:预计2023年11月20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2)湖南师范大学考点:预计2023年12月5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3)江西师范大学考点:预计2023年12月19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2.地点:具体以通知为准。
3.笔试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按4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
5.按照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综合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首先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及主评委评分均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重新进行面试。
七、签约
签约人员名单在清远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考生可通过上述渠道查询。
考试结束后,招聘单位将与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的考生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具体另行通知),并约定体检考察等事项。签约时由总成绩第一名考生选择公告里有需求岗位的学校签约,再由第二名考生选择学校签约,如此类推,直至最后一名考生确定学校签约。
八、体检、考察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实施。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九、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签约或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按照综合成绩合格者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是否递补体检、考察,由招聘单位决定。
1.签约时有考生放弃签约的;
2.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3.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4.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5.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十、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由清远市教育局在官方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十一、聘用及待遇
1.公示后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考生须承诺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3.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按清远市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三)2024年毕业生如未在2024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参加面试(说课/试教)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体检、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诚信报考。
(五)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六)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七)录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如录用后聘用单位暂时不能安排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八)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清远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763-3361740,监督电话0763-3361196,具体岗位情况可咨询附件1中各招聘单位的联系电话。
本公告由清远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1.2023年清远市直属普通高中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单位联系方式及网址一览表.xls
2.2023年清远市直属普通高中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xls
4.2023年清远市直属普通高中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清远市教育局
2023年11月3日
原标题:2023年广东省清远市直属普通高中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dqy.gov.cn/xxgk/zzjg/zfjg/srlzyhshbz/zhzx/tzgg/content/post_17835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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