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zhejiang.hteacher.net 2023-12-25 15:23 浙江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二)资格审核
校(院)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将通过电话和报名邮箱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考试。本次选聘不设置开考比例,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选聘考试由校(院)按照公开选聘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采取科研能力评价、试讲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科研能力评价是对应聘人员博士毕业论文、代表作进行评分;试讲按选聘专业方向确定试讲题目,并提前一周通知应聘人员;面试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岗位匹配度、专业知识水平、个人综合素养等。科研能力评价、试讲、面试三个单项成绩均按百分制评分,合格分数均为60分,各单项成绩低于60分的,不再进入下一环节。考试综合成绩=科研能力评价*30%+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30%,按百分制评分。综合成绩低于70分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员。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报考人员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由校(院)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如属在职人员,须在体检之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本次公开选聘的书面意见。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校(院)校务委员会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共温州市委党校(温州市行政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与校(院)约定时间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在职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五、政策待遇
受聘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待遇,并按校(院)规定享受相关引才待遇。符合温州市《关于大力实施“瓯越英才计划” 高水平建设浙南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的40条意见》等相关人才政策的,按规定享受相关人才待遇。
六、咨询监督
(一)选聘过程将严格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中共温州市委党校(温州市行政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本单位高层次人才选聘工作并履行监督职责。
(二)中共温州市委党校网站(wzdx.wenzhou.gov.cn)信息公开栏是发布选聘相关信息的主渠道,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三)对选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温州市委党校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四)咨询电话:中共温州市委党校(温州市行政学院)人事处朱老师0577-55580028,庄老师0577-55580017。监督电话:中共温州市委党校(温州市行政学院)机关党委(纪委)0577-55580120。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温州市委党校(温州市行政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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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共温州市委党校(温州市行政学院)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
中共温州市委党校
2023年12月10日
原文标题:中共温州市委党校(温州市行政学院)2024年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原文链接:http://wzdx.wenzhou.gov.cn/art/2023/12/22/art_1229181677_589272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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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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