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hteacher.net 2024-01-30 17:17 教师招聘网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一、教学目标
1.了解欧洲封建庄园制度的概况,知道庄园里佃户的生产和生活的状况,理解西欧庄园法庭的特点。
2.通过小组讨论理解庄园法庭的特点,提高探究学习的能力。
3.理解生产力发展决定生产关系变革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
二、教学重难点
重点:庄园土地的分配。
难点:庄园法庭的特点与实质。
三、教学过程
环节一:导入新课
教师播放电视剧《唐顿庄园》的片段,请学生观看,并引导学生思考:所谓的庄园是什么?又是在什么时候出现的?它又有哪些特点呢?从而引入新课。
环节二:新课讲授
(一)庄园
教师引导:庄园到底是什么呢?在庄园中生活着哪些人呢?请同学们结合课文内容找出来。
学生回答:庄园指的是9世纪时在封建主的土地上兴起的一种新的经济组织形式。庄园里有领主和佃户。佃户中包括自由的农民和缺少自由的农奴。
教师补充:庄园经济以农业为主,人们在庄园中从事农业生产,面粉、奶酪、火腿、蔬菜等食物均可自给。
(二)庄园土地的分配
教师呈现《一个庄园的图解》图片与史料并提问:生活在这里的人们是如何进行农业生产的呢,对土地是如何分配的呢?
为领主提供劳役是佃户的基本义务。劳役量的多少主要依据佃户份地的大小来确定,而且是按照惯例相对固定的,领主不能随意增加。佃户为领主的劳动和为自己的劳动是分开的。佃户可以独立耕作份地,维持生活。佃户使用领主的磨坊、酿酒机、面包炉等,都必须缴纳使用费。每年的复活节、圣诞节,佃户还要向领主送鸡蛋、鸡一类的礼物。教会也向佃户征收“什一税”如果佃户是农奴,负担就更重了。农奴的女儿嫁到庄园以外的人家,要交一笔称为“婚姻捐”的赔偿费。农奴死亡,子女继承份地,要向领主缴纳数额不菲的“继承捐”。
学生回答后,教师总结:庄园的土地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由领主自己保留,直接经营,称为“直领地”,收入全部归领主所有;剩下的耕地是佃户的“份地”,是佃户的生活来源。佃户取得份地的条件是义务耕种领主的“直领地”,一般每周要在直领地上劳动3天,剩下的时间才属于自己。领主还向佃户征收其他捐税。庄园的周围大多是林地、荒地等,被称为“公用地”,全体佃户都可以放牧,按照规定共同使用。
教师追问:前面提到佃户包括自由民和农奴,那两者之间的区别是什么呢?
农奴没有自由权。自由农民是独立的小生产者,拥有自己的生产工具和财产,有份地保有权,领主不能随意没收他们的土地。自由农民的土地权利受到法庭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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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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