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guizhou.hteacher.net 2024-02-08 21:22 贵州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9:00至2月29日17:00。
1、资格初审在州级和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下,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各招聘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信息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完毕。
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审核通过。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4年2月28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确认。2024年2月28日17:00至2月29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因报考人员未认真阅读或误读《招聘简章》及岗位一览表(附件1),报考不符合条件岗位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资格初审期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州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由考务机构给予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缴费结束后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查实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不得修改)的,须本人向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州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由考务部门修改。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2月26日9:00至3月1日17:00期间访问“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通过“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缴纳100元考试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符合报考条件人员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加分审查、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网上缴费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县级卫生事业单位医疗医技专业技术人员、乡镇〈不含街道〉事业单位所有工作人员的岗位除外)岗位,该岗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减少的,该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得进行岗位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州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因所报考岗位取消且本人自愿放弃报考或无适合岗位改报的,考务部门给予退费。改报岗位和退费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日17:00。州招聘领导小组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岗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4、笔试准考证打印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24年3月25日9:00至3月28日17:00访问“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为防止网络出现异常问题,建议考生打印准考证不要选择在规定时间的最后一天进行,并应打印多份备用)
(三)加分
1、加分政策。
(1)少数民族加分
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在笔试环节成绩计算时加2分,其中少数民族报考人员报考定向招聘少数民族岗位的不予加分。
(2)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生源或兵源地为黔南州内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符合以下条件的加分:
①服役满部队规定年限退役加3分;
②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及以上奖励加2分;
③服役期间获得优秀士兵奖励加1分。
服役期间多次获得同类型奖励的,加分值不予累计。
加分=少数民族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加分总值最高不超过5分。
2、加分审查。
加分审查工作由各级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环节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1)少数民族加分审查
少数民族加分拟采取考生报名信息与公安身份证信息进行对比的方式进行确认,符合加分条件的,予以加分,报名考生不需要填写加分申请。
(2)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审查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需要报考人员填写《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申请表》(详见附件3)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
①《普通高等教育学历毕业证书》(必须件);
②入伍通知书或应征入伍地所在县(市)征兵办出具的入伍地证明材料(必须件);
③《退伍证》(必须件);
④部队颁发的三等功及以上奖励证书(申请对应加分项时必须提供);
⑤部队颁发的优秀士兵证书(申请对应加分项时必须提供)。
考生需在2024年3月6日17:00前将上述材料发送至报考单位电子邮箱,电子邮箱见岗位一览表。发送的扫描内容必须清晰完整,可识别。申请加分考生需主动与报考单位联系,确定加分申请材料发送成功。如报考单位未收到申请材料或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无法识别或超过规定时间未提交的,不予加分。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一)笔试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考试类型为分类考试。分类考试的考试类别根据招聘岗位工作实际情况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下设中学教师岗位、小学教师岗位2个小类;医疗卫生类(E类)下设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6个小类。
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150分),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两个科目的考试。考生根据所报岗位对应的“考试类别”使用相对应的题本和答题卡。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具体安排如下: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两科目考试连续进行,中间不间断。根据考试题型的不同要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以备使用;《综合应用能力(E类)》的试题本为合订本(六个子类别试卷合订到一起),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E类)考试的考生认真阅读试题本的相关说明,按试卷要求作答公共部分后,再按要求作答自己报考岗位相应子类别的题目。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笔试。未完成笔试所有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笔试环节成绩计算及公布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
笔试环节成绩=笔试成绩+加分。
笔试环节成绩公布后,由州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在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黔南州各县(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环节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书(2024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2024届毕业生提供“高等学籍验证报告”1份);国外及港澳台学历的,须提供相应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1份;
2、网上打印的本人报名信息表2份;
3、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4、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国有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不提供证明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报考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岗位的,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近1个月内),须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6、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职业、上岗)资格或特殊专业方向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职称、执业(职业、上岗)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等证明)原件(《岗位表》中明确放宽证书原件〈或成绩合格等证明〉获得时间的除外)及复印件或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定向招聘等岗位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岗位的,提供服务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服务项目、服务单位、起止时间、服务年限、服务期间历年考核结果等情况);
(2)定向招聘“村〈社区〉干部”岗位的,提供任职文件和县级组织部门或民政部门、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出具的关于任职情况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任职单位、所任职务、是否满3年等情况);
(3)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提供退役证明及生源或兵源地证明,生源地证明由教育部门出具,兵源地证明提供入伍通知书或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人民武装部门出具证明材料(需载明入伍时间、入伍地点、服役部队、退役时间等内容),并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原件;
(4)定向招聘“少数民族”岗位的,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迁出的还须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生源地证明材料;
8、报考“本县(市)户籍或生源”岗位的,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迁出的还须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生源地证明材料;
9、报考“辅警”岗位的,须提供黔南州辖区内公安机关出具的工作经历等证明原件,证明原件须加盖公章;
10、报考“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的,须提供以下材料:
(1)社区工作年限满2年的,需提供乡(镇、街道)党(工)委出具的社区工作年限证明及身份认定文件;
(2)社区工作年限不满2年需合并计算的,需提供乡(镇、街道)党(工)委出具的社区工作年限证明、连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文书的工作年限证明(加盖村(社区)党组织公章、乡(镇、街道)党(工)委公章)、村(社区)干部任职定级审批表。
11、考务机构及资格复审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报考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各招聘单位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及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少于岗位计划数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如因未阅读公告、误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必须书面签署黔南州事业单位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5年内不得参加黔南州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招聘任何环节如查实考生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和岗位调整情况由州招聘领导小组向社会公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审核条件等相关要求另行通知,以最终发布的通知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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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欣欣
热门标签: 黔南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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