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ichuan.hteacher.net 2024-03-22 13:17 四川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部署,我区将于2024年3月22日启动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区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一)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限全日制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在嘉陵区的中国公民。
(二)驻嘉陵区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学历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结业”或“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教育教学能力
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普通话水平
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规定,普通话水平应该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身心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认定机构指定或认可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1.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种类证书体检医院为南充市嘉陵区人民医院。医院地址:嘉陵区春江路一段2号 ,联系人: 庞医生,联系电话:0817-3887088 17383590512。
2.申请高中、中职教师资格种类证书体检医院为南充市第四人民医院。医院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府街52号,联系人:青医生,联系电话:0817-2293116 18881768181。
3.体检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
三、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报
1.网上申报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次:3月22日8:00至4月30日18:00;
上半年第二批次:6月3日8:00至6月20日18:00;
2.申报网址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在四川政务网、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时间注册个人账号(选择“网上办事” ,“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完善个人信息,并在规定时段内登录报名。
四川政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3.认定机构及现场确认点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为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现场确认点为南充市嘉陵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为南充市嘉陵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4.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承诺书,不能作虚假承诺。
(二)现场确认
2024年上半年,我区暂未开通“全程网办”,需到南充市嘉陵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6511办公室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次:5月6日8:00至5月8日18:00;
上半年第二批次:6月24日8:00至6月26日18:00。
2.现场确认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系统无法直接比对核验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需要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需要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
(3)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5)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网上申报上传相片同底版);
(6)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或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驻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7)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特别提示:建议现场确认时带上认定所需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自行准备纸质档案袋1个。
(三)认定和领取证书
认定机构将依据审核情况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次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不含法定节假日)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认定通过者接到通知后自行到确认点领取证书(不含参与邮寄人员)。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认定人员参加认定前应先登陆嘉陵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jialing.gov.cn/ ),认真阅读认定公告,弄清认定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未按时参加现场确认、申报信息有误等原因影响认定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二)申请认定人员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隐瞒事实,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三)申请认定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参与教师资格认定,不得散布虚假消息,未尽事宜可到南充市嘉陵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6511办公室现场咨询或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17-3880908。
(四)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我区暂未开通“全程网办”,符合认定工作安排要求,请按要求参加现场确认。
附件:
2024年嘉陵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docx |
南充市嘉陵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24年3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s://www.jialing.gov.cn/zthd/jczwgk/gkly/ywjy_22425/jsgl/jszgrd/202403/t20240322_19535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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