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guizhou.hteacher.net 2024-04-02 10:47 贵州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须持相关证明材料在所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5月6日~5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
上半年第二批“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7月8日~7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
下半年“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10月21日~10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
2.现场确认地点:清镇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自然人综合服务区综合受理窗口(清镇市百花生态新城清州大道“数据湖城”3号楼)。
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2)根据申请地类型不同,申请人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申请地类型选择“户籍所在地”的,需提供申请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地类型选择“居住证所在地”的,需提供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地类型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的,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生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驻清镇市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需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服役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材料原件,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2.学历证明
(1)提供学历证书原件(申请人的学历证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通过系统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对于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
(2)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在校生证明。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时需出示毕业证书原件。
(3)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提供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等级(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证书原件(申请人的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通过系统核验成功的无需提交)。
4.体格检查相关事宜(需提供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原件)
(1)清镇市教育局指定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为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百马大道1号,联系电话:0851-82521170)。具体安排如下:
上半年第一批次体检时间:2024年4月15日~2024年4月26日(工作日上午8:00开始登记;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体检的不予受理)
上半年第二批次体检时间: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5日(工作日上午8:00开始登记;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体检的不予受理)。
下半年体检时间:2024年10月14日~2024年10月18日(工作日上午8:00开始登记;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体检的不予受理)。
(2)体检期间自行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到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格检查。并提供清镇市教育局指定的体检医院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原件,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半年以内,特别说明只针对在当批次规定时间且对当批次认定有效。),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黔教函〔2021〕62号)文件要求,申请人可自主选择签署《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代替体检合格证明(需本人现场确认时签署),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
5.办证照片
提供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190K,要求与系统上传照片一致)。
6.符合师范生免试认定条件的师范类申请人员,2014年1月1日入学且首次申请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或全日制教育硕士,需提供人事档案内有学分的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其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
(三)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清镇市教育局完成现场确认、查询无犯罪记录、复审、公示等工作结束后,按时间节点领取教师资格证。
上半年第一批证书发放时间:2024年6月13日~6月19日(工作日)。
上半年第二批证书发放时间:2024年8月5日~8月9日(工作日)。
下半年(第三批)证书发放时间:2024年11月25日~11月29日(工作日)。
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清镇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自然人综合服务区出证窗口(清镇市百花生态新城清州大道“数据湖城”3号楼)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行承担。
联系电话:0851-82577528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不规范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填报信息、提交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等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中国教师资格网”将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等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才能顺利通过上述信息的网上核验。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因他人替代报名影响申请人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自行承担。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有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申请人已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已被丧失教师资格的,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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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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